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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弱化委託書功能 股東會門檻仍高 立院有得喬

2018/01/01 06:00

公司法翻修幅度為歷年之最,但外界仍有不少意見,包括股東會門檻過高造成的委託書亂象、「背後靈」條款的法人董事等。(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專題報導

公司法翻修幅度為歷年之最,但外界仍有不少意見,包括股東會門檻過高造成的委託書亂象、「背後靈」條款的法人董事等,部分立委與學者認為應該刪除,但經濟部則認為影響層面太廣,因此未納入此次修法。由於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仍有不同看法,未來公司法在立法院闖關,可能是一條漫漫長路。

每年6月股東會旺季,小股東除了關心公司獲利等,最引人注意的莫過於股東會紀念品,像中鋼的保溫杯、紀念傘等,總吸引股民排隊換取。由於委託書只能「徵求」,不得「收購」,各公司紛紛在紀念品上出奇招,為的就是攸關經營權的委託書。

股東會門檻太高 委託書亂象頻傳

2017年5月底,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舉辦首場公司法修法公聽會,當時學者批評,發放紀念品徵求委託書的作法獨步全球,也是變相買票,建議股東會出席門檻應由二分之一下修至三分之一,讓委託書功能弱化。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彥良解釋,各國股東會出席門檻都沒台灣這麼高,德國沒有規定,日本可透過章程降至三分之一,我國要二分之一,各公司只能發放紀念品增加誘因,成為一大亂象。

政大法律系教授方嘉麟表示,委託書加上累積投票制是大開門戶,市場派股東發動攻勢,集中投票有利取得董事席次,但全額連記法不能集中投於同一人,使得持股過半的股東可拿下所有董事席次,也就是所謂「贏者全拿」。

方嘉麟指出,除了台灣,全球只剩菲律賓與俄羅斯採用累積投票,外國企業容易進入台灣企業的董事會,但台灣企業到其他國家想進董事會,就沒這麼容易。不過,「贏者全拿」的方式,遭外界批評不利小股東,因而卡關。

法人董事隨時改派 背後靈掌握公司

至於法人董事爭議,方嘉麟解釋,現行公司法第27條規定,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可指派多人當董事,且依法可隨時改派;就像選民投票給蔡英文當選總統,結果民進黨隔天又換人,這就喪失選賢與能的意義。

方嘉麟舉例,近期的永豐金超貸案與中信金幫離職員工辜仲諒墊付巨額保釋金,「都讓主管機關變成大笑話」;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讓大股東家族仍是公司的「背後靈」。

她指出,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是以自然人身分擔任上誼文化事業法人代表,何壽川遭金管會解職是很重的處罰,但解職後,上誼文化還是董事,而上誼文化董事長是何壽川妻子張杏如,到頭來何壽川變成地下董事長,仍可控制永豐金。

公股事業與民間企業 建議分開處理

事實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也拋出「希望金融機構盡量都是自然人董事」的想法,方嘉麟也贊成顧立雄,若能從金融業先改革,也是一個開始,希望有朝一日能全面落實。

不過,經濟部力守公司法第27條,主要是國營事業、公股事業等,改朝換代就要改派董事長等。對此,學者建議,國營事業與民營事業應該分開處理,國營事業可修正國營事業管理要點,民間企業則逐步落實。對此,經濟部認為,仍須廣泛蒐集意見後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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