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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前女友留宿 現任女友難接受

2016/06/01 06:00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我38歲,談過幾次戀愛,但不是很想結婚。我注重健康飲食且持續每週3次運動,因此保持身材,也對自己的外表有自信。3個月前認識A君,我倆一見鍾情展開交往,先是密集互送電子郵件,然後偶爾約會,目前已是固定每3天見面,享受愛情。

問題是他已有交往10年分分合合的女友,有時候還會留宿。我們還在通電子郵件時他告訴我此事,我差點要跟他分手,但還是捨不得,據說他們仍有開放的關係,女友知道我,而且還鼓勵他去做令他快樂之事。我當然無法苟同,我想要的是全心愛我的男人,不論是否結婚。他說聽其自然,不想給自己壓力。此人工作第一、女友第二、健身第三,而我居第四,請問我是否該分手?

A君有交往10年的女友,雖是分分合合,兩人已習慣彼此了,都覺得做親密伴侶比結婚更適合更快樂,所以他們維持這樣的互動關係。而女友因非常了解A君,並不阻止他偶爾偷吃,尋找新鮮與刺激,她知道他終究會再回來找她的。當然要有這種氣度並不容易,也是長期訓練出來的。

由此可知,從開始至今,他雖被妳吸引,但並未全心愛妳,他知道妳並不想結婚,跟妳談戀愛不會被逼婚,就很自在地放開自己,所以你們相處愉快。他老實告訴妳有女友存在,意思就是要妳接受事實,與她共存。雖然現在妳和A君濃情密意享受熱戀,但將來妳必是感情輸家,女友還是他的最愛。

真正的愛情是要全心全意的,妳當然不會想要在A君生活中排行第四或做他第二個女人,其實妳自己也越來越覺得不妥,只因捨不得現狀而不願意下決心離開A君,趁現在還未受傷之前先主動提分手吧,生活中突然沒有A君,必定不習慣,只是長痛不如短痛,還是快刀斬亂麻吧!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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