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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彩虹戀人〉夭折的愛情

2015/08/05 06:00

文/大頭

「妳跟她之間,其實就像我們男女間的愛情一樣,沒什麼不同,只差在性別而已。」聽著好友用果斷的口吻這麼說時,我靜默良久。

和H會開始,是因為身為大學同窗的我,被她冷靜淡漠的氣質吸引,還來不及考慮到同性之愛要承受什麼壓力前,就已陷入。沒有想過自己的身分要被劃為「T」或「娘」,只是單純的喜歡,想要占有彼此,希望可以相伴到生命終了。但是,隨著相處時日漸長,才發現,愛上一個不被社會規範所容的人時,這條路會走得有多艱辛。

和一大群車友開車出遊,每一車都是闔家歡,唯獨我得雲淡風輕地解釋,我們是兩個仍在尋覓Mr. Right的女性友人。在風氣開放的現代,情侶可以自然牽手、擁抱,甚至接吻,我們卻連牽手都顯得那麼不自然。在我的家族聚會,無法帶重要的另一半出席,面對不熟稔的親戚,問起何時要結婚生子,笑僵的臉很想回答:「打算直接用領養的。」

難道,當選擇兩人在一起時,就代表得放棄原本的社交圈,改往能接受我們的同志圈靠攏嗎?這段長達六年的感情,最後是在我的任性中劃下句點。乍看之下,導火線不過是小小的出差分離造成,但我心底深知,是我們倆對這份感情都累了,躲躲藏藏的感情終究無法持久,還不如隻身一人來得自由。

原以為這樣因瞭解而分開的結果不會心痛,卻是直到分手以後,明白自己此生或許再也見不到對方,她已完整從我生活中抽離,一股深深的痛楚由心頭傳來。我若一開始就知道這段感情撐不過七年,我應該對她更好的,不要有那麼多的爭吵,不要把寶貴的相處時間花在嘔氣上。

接下來,我有將近三個月的時間輾轉難眠,只能在下班後用運動麻痺肉體,不讓自己有空白的時間思考,窩在客廳沙發上,反覆用電視影集催眠自己,直至倦極而眠。

愛爾蘭已公投認同同性結婚,台北也在推動同性伴侶登記,假使,我當初再堅持、再勇敢一點,是否現在的我,可以少點遺憾?

「如果,我的同性之愛跟妳的男女之愛是相同的,那就不會走向分手一途了。」我想這樣回答自詡愛情專家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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