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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讀和寫的日子

2015/05/31 06:00

圖◎王孟婷

◎吳敏顯 圖◎王孟婷

寫散文超過半個世紀,近幾年也寫些小說。不知道自己還能寫多久?寫出什麼篇章?唯一肯定的,是會不斷找尋、發掘喜歡的題材,認真去寫!

除了寫作,閱讀也是這輩子戒不掉的癮頭,彷如扁擔兩頭各自吊掛一具籮筐,左右肩膀輪換著挑。簡直是前生幾輩子積欠下來的債務,債台高築,怎麼還也還不清。

所幸,朋友大都認為,我一切如常。

換句話說,應該沒有老年失智,沒有耳背眼瞢,講話不至於結結巴巴,算是還能派上某些用場的堪用品。

何況讀和寫,又不是耕犁、漁撈、砌磚、開路、挖礦做苦力,理應駕輕就熟。

其實,人能挑多少斤兩,能走多遠路途,偶爾唬唬人卻騙不了自己。

單以面對書房裡的群書為例,某些書已經讀過多遍,甚至翻到老舊脫膠,有的受潮濕空氣滲透而滿布黴點如繁星,像熟識大半輩子的老友。於今檢視,每每一臉茫然,模糊失焦。

只能安慰自己,這不算壞事──至少,它們永遠都是我喜歡一讀再讀的「新書」。

讀過的忘了,更糟糕是親手一筆一畫寫出的,也不一定記得住。有時只好重複翻閱讀寫過的篇章,讓它們影影綽綽地打記憶底層浮現,試著遊戲般地拼湊堆疊,重組圖象。

年輕時,每天被工作逼得團團轉,感覺日子過得非常緩慢,拖拉一天何止二十四小時;上了年紀退出職場,終於卸下重擔復歸懶散,無視於時間的威脅恐嚇。

卸掉刷卡機、簽到簿及功課表的枷鎖,自以為海闊天空,不受拘束。經常像隻蠹蟲,躲藏書頁或電腦鍵盤縫隙。

在屏息凝神構思時段,究竟具備何種身分?真真假假,連自己都糊里糊塗。

結果,只得將想到、猜到的,知道、不知道的、過去和未來的,耳聞目睹與心底胡亂編造的,絲毫不加隱瞞不任意掐頭去尾,讓它盡現眼前。宛若農夫篩選種子,必須先行攤開曝曬,再做仔細過濾。

卻從未想到,一旦開始舒坦度日,總把讀書寫作和吃喝拉撒睡摻和一團,根本忽略了同樣一具鐘錶,時間竟然撒野跑得飛快,似乎無所事事無所事事的,人就老了。

我寫散文,夾帶寫小說。兩者都不曾接受學術訓練和滋養。全靠讀和寫,自我摸索揣摩。

這麼寫,說好聽少掉約束,其實是一邊哄著燭火照看前路,一邊自我壯膽地向前跋涉,肯定比其他作者多拐了很多彎,繞了許多冤枉路。

長期以來,不管讀者或作者習慣將散文歸屬非虛構文類,而縱容小說胡天蓋地、神鬼不忌。好在近些年,凡事講求自由自在,才開始有人主張高興怎麼寫就怎麼寫。

我這一路走來,正占著這個好處,下筆鮮少顧忌。儘管問要寫的對象是否熟悉且是想寫的?一旦確認,即簇擁著構思中的人事地物,拚命往前衝刺,任憑字詞指使差遣,義無反顧。

倘若欠缺這股勁道,縱使寫好一大篇,照樣會把它埋進故紙堆,關在電腦檔案裡,做短暫拘留或永久放逐。像古時候文人形容的,束之高閣。

欣賞他人作品,同樣改不了如此脾性,總先看那作品是否寫得認真。至於自己寫出的文稿有沒有人願意推敲,我和大多數創作者一樣,單知道埋頭認真寫,讀者在哪兒?並不知曉。

寫作和唱歌、畫畫一樣,有人當做功課去為日記本寫,有人為思慕的戀情寫,有人為報刊雜誌編輯寫,還有專為某個獎項評審委員寫……

最後究竟多少人讀它,恐怕很難找到答案。我想,這正是早年一大伙以寫作投稿為日常生活旨趣的朋友,一個個丟盔棄甲轉換跑道的原因吧!

近幾年網路書寫興起,任何人樂意書寫勤於貼文,立即有人按讚,迅速累計人氣。而在那源源不絕的讚聲中,到底有幾個人詳細閱讀甚至有所領會,實在很難找到答案,但至少能夠給書寫者打打氣。

我老覺得每天時間不夠用,欠缺耐性,對電腦認知有限,最初除了因為電腦常當機丟失文稿,才闢設部落格張貼發表過的文稿,做為備分存檔之外,電腦頂多是我的中文打字機。就像我在散文中寫過的,既害怕觸及「非死不可」,當然不敢隨便亂「賴」!

因此,怎麼讚都讚不到身上,持續書寫全靠自己鼓舞自己。

2013年夏天,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的醫師朋友告訴我,院區將被宜蘭市公所闢建一段形同盲腸的狹窄道路,不但把這個清朝和日據時期的縣衙門故址一剖為二,等春天來臨,庭院裡僅存的十幾株老樟樹即會被強行移走。

官府為開路動輒移樹砍樹,很難令人苟同。於是我擅自借用這些老樹名義,代他們寫下一封遺書〈群樹遺言〉。

沒想到這封替代群樹寫給市民的「訣別書」,立刻獲得熱烈迴響。見報第二天開始,便有民眾發起護樹行動,陸續設置《搶救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老樹聯盟》、《宜蘭醫院老樹後援會》及《搶救陽明醫院老樹團》臉書,轉載翻印〈群樹遺言〉散發。

一群彼此陌生的年輕人,更不約而同地放下手邊工作,天天跑到樹下輪班守護,不讓市公所進行移樹前的截枝斷根工作。同時製作護樹胸章,發動「我要大樹,不要馬路」的連署活動。

六千多人連署的護樹行動,終於迫使縣政府出面,找專家審查,把群樹中的十一棵老樟樹公告為保護老樹,且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提報審議,經由全數通過,創下台灣第一件以老樹群做為文化景觀登錄的案例。

〈群樹遺言〉這篇兩千七百字散文,終於讓我見識到文字並不全然那麼靜態,有時候它還真能使出力氣,讓書寫者知道讀者在哪裡。你說,我去哪兒找藉口,好教自己放棄繼續書寫呢?

寫散文無論寫景寫情、說事論理,大都不難體悟自身便是書寫者,絕對不是站在前後左右冷眼旁觀的魔身幻影,也非藏身腦殼肺腑的妖精鬼怪。

這和寫小說的感受確實大異其趣。寫小說時,往往閃躲暗處,要不然就站上雲端,裝扮成隱形人。可以隔岸觀火,可以慫恿唆使,可以毫無顧忌地出出壞點子,進而胡言亂語裝瘋賣傻,反正讀者很容易忽略掉幕後那個藏鏡人。

我每每寫下幾篇散文,想寫小說的時候便蒙起頭臉隱藏自己,或假裝另一個我。嘿,那可是十分愉悅的餘興選項。

在讀和寫的日子,我平心靜氣地欣賞別人書寫的文章,也會高高興興地用紙筆或鍵盤記錄想寫的字句。跟隨別人書裡那些妖魔鬼怪同進同出,甚至將手裡的紙筆和電腦鍵盤,權充降魔伏妖的法器,戲耍舞弄一番。

在讀和寫的日子,我通常不分春夏秋冬,不去管冷熱晴雨,如同騎著一匹活潑過動的馬兒朝原野奔馳,而最高明的駕馭技巧,當是信馬由韁。

如此,連風絲拂過面頰,都吹著快樂的口哨,自然會忘掉迎面撲來的是得意,或者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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