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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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閱讀小說】3之2 星期天的圖書館

2014/04/21 06:00

圖◎吳孟芸

◎林黛嫚 圖◎吳孟芸

三個月後哲欣的廚房已經應有盡有,烤箱、微波爐、果菜攪拌機,煎鍋、平底鍋、深鍋,就差一座洗碗機,那還是斯翰說他喜歡用雙手洗碗,只有食指與瓷碗親自接觸,他才能確定油漬都洗乾淨了。斯翰在這裡自己烤披薩、煎牛排、煮義大利麵甚至炒米粉,煲了一鍋人蔘雞湯之後,他便收拾簡單行李搬進哲欣的房子同住。

斯翰剛從南部上來,他上一個工作是賣牛仔褲,不是在百貨公司或服裝行賣衣服的店員,而是生產牛仔褲的成衣工廠的推銷員,他的任務是去賣衣服的小店游說店長買進他們家的牛仔褲,賣斷或寄賣皆可,總之就是為那一倉庫的牛仔褲找出路。斯翰說這事時,指著正穿在身上的牛仔褲,然後站起來,在哲欣面前轉了一圈,停在一個翹起電臀呈現完美曲線的姿勢,「我去應徵工作時,老闆要我自己去挑一件喜歡的牛仔褲穿給他看,等到我從試衣間出來,老闆二話不說叫我隔天就上班。」

哲欣笑了,她覺得斯翰一定省略了一些細節沒說,譬如那成衣廠的老闆說不定是女老闆,而且斯翰可能也擺了像此刻的姿勢,而女老闆拍了那翹臀一掌,喊道:「去吧,去迷倒一堆女店長吧。」

「我的業績不壞,我也不討厭這個工作。以成衣廠所在的小鎮為中心.鄰近十個鄉鎮都是我的地盤。一開始是陌生拜訪,挑一般服飾店生意最清淡的下午時間,貨車就停在門口,先不拿成品,走進去裝做顧客東張西望一下,再問店員,有沒有賣像我身上穿的這種牛仔褲?等到聊得差不多了,再去車上拿幾件樣品,回到店裡邊展示邊談合作方式。」

哲欣聽得津津有味,這幾年她的生活重心雖然是在大都市,但因為工作的關係也會在一些小鄉鎮停留,那種服飾店的經營型態哲欣也有印象。有一次她的行李袋不知在哪一個環節出錯,整個不見了,而路程已到中部,還要繼續往南走,用過即丟的貼身物品可以在便利商店補充,但隔天的會議沒有像樣的正裝,於是落腳某家小鎮的傳統旅社後,就找了家百貨行添購。看店的店員是個很年輕的女孩,雖然年輕卻很幹練,也把自己打扮得很新潮,她只看了哲欣一眼就知道哪一類的衣服適合,快手快腳一下子就搭了好幾套讓哲欣試裝。原本只打算買一套正裝應急的哲欣,最後打包了上衣裙褲等合起來十幾件,而且也許都不是知名大品牌,價錢出乎意料地便宜,只不過那幾件衣服回到台北,和哲欣衣櫃裡的衣服品味不太接近,竟一次也沒上身,成了過季的新衣服。

哲欣說了這次小鎮購衣的經驗,斯翰笑了,說:「那些衣服本來就不是要賣給你們這種OL的,那種服飾店裡的衣服,是讓住在小鎮的女孩穿著以為自己也是都市粉領族。我、賣衣服的店員、還有買衣服的大小女生,不管知道不知道,總之一起參與這個活動,這是人類生活圈的一種型態啊。」

聽到斯翰這麼回答,哲欣愣了一下,高職混畢業,喜歡燒菜的年輕男孩,居然會說出讓哲欣驚訝的話,她突然湧上和剛拿到拍片腳本的那一剎那相同的情緒,她總是迫不及待地翻閱腳本,想知道自己未來幾個月要投入的工作的內容是什麼?就像讀一本小說,她這個讀者對主角的一生瞭如指掌,對照自己的人生,也許不能知道下個月,明年,下一個十年的人生,至少哲欣希望當下,明天,後天,她能知道自己的生活大概,她突然覺得,有好多問題想問斯翰,也許就從,他怎麼會出現在圖書館開始。

斯翰終究沒說他為什麼出現在那座圖書館裡,或許是哲欣根本沒問,因為那已經不是問題了,哲欣寧願相信是命運之繩把他們牽在一處,讓他們遇見。

現在他們只在星期天上圖書館,像一種儀式般,每週一日去朝聖,在書櫃與書櫃之間,閱讀的人與被閱讀的書本之間,回味他們的初識。其他時間呢,他們花很多時間去逛超市和大賣場。

斯翰不喜歡去傳統市場,他說雖然以一個專業廚師的水準,應該也要逛傳統市場,因為有很多新鮮、在地又獨特的食材,會在傳統市場中覓得,但是傳統市場會讓他想起不愉快的童年經驗。當斯翰說到「不愉快」的這個辭彙,在父母細心呵護受有良好教養之下成長的哲欣自然知道,如果對方自己不願意談論的話題,是不應該進一步追問的,不過斯翰倒不以為意,他接著說:「我小時候長得比別人高大,其實才八歲,已經有中學生的身高了,媽媽上菜市場買菜,總要我一道去,作伴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幫忙提菜籃。菜市場在大街上,街道狹窄,上頭又加蓋了遮雨棚,大白天的也灰濛濛的,地上又總是濕漉漉的,人與人摩肩擦踵,魚肉醬料各種氣味混雜,聞了直想吐。手上提著又大又重的菜籃,媽媽淨顧著和賣販或是買客閒談,根本不理會我提著沉重菜籃的手已經僵硬麻痺,這一條街長得彷彿永遠也走不完。」

雖是不愉快的經驗,哲欣卻聽得津津有味,真希望那條街永遠走不完,讓斯翰多跟她說一些麵粉舖怎麼壓製麵條,醬菜店怎麼醃醬菜,或是肉乾店的薄片肉乾是怎麼烤出來的,不過斯翰總是吊足哲欣胃口後就停了下來,哲欣只記得如果要上市場採買,還是去高檔的生活超市吧。

哲欣喜歡看斯翰在超市裡的雀躍模樣,普通人去到購物場所,能夠毫不在意價錢,想買什麼就買什麼,想買多少就買多少,一般都是很興奮的吧。這個時候,換成哲欣提菜籃了,只不過,不是粗糙的籐編菜籃,而是一台造型簡潔不占空間滑輪又十分流暢的推車,就連購物籃都是和超市色調相襯的綠白條紋,哲欣推著推車,推車的高度適中,她等得無聊時雙手撐著臉,手肘剛好可以枕在推車的橫桿上。斯翰並不需多和看顧攤位的店員閒聊,他花很多時間檢視貨品上的相關訊息,看仔細了才決定要不要放到購物籃內。就連斯翰專心盯著調味罐瓶身上的成分的姿勢,哲欣都覺得很迷人,她從未想過在大賣場的家電用品部精心審視超大烤箱使用說明的一個年輕男人,竟和她的生活發生了連結,進而成為她生命中的重要人物,光這一點,就夠她覺得迷人了。

哲欣談過戀愛嗎?怎麼可能沒有?哲欣剛從美國回來,湘妮帶她去一家小酒館慶生時,問她有沒有男朋友,哲欣說沒有時,湘妮就是那樣誇張地大聲嚷嚷。

不過這是實話,不容易讓人相信的實話。哲欣的父母在並不年輕的時候才有了哲欣,所以印象中哲欣的童年似乎沒有同年齡的玩伴,父母把哲欣緊緊握在手裡,時時刻刻在他們眼皮子底下。上學送到教室門口,放學在教室門口接,回家後也不去安親班,而是請了家庭老師到家裡來陪著做功課,上高中以前都是這樣的模式。哲欣雖然偶爾也想到怎麼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其他同學不大一樣,這念頭一晃就過,她也很習慣和父母一家三口安安靜靜過日子。高中時哲欣原想叛逆一下,把她很想讀的一所教會學校填在最前面,那所只收女生的教會學校在中部頗負盛名,而且全部學生都住校,她想試試離家居住的生活。不過母親稍稍懇求一下,說是家人在一起不知道還能有多少年,她就軟化了,只好把鎮上的社區學校列為第一志願。母親說的也沒錯,家人在一起的時光真的已經沒多少年了,母親在哲欣高三那年因癌症病逝,父親沒多久也因老人失智症住進養護之家,撐到哲欣大學畢業毫無意識地在養護之家過世。

這樣的哲欣到了卅五歲還不曾和一個男人牽手散步呢,這件事讓湘妮足足笑了一個月。然後湘妮老說要幫哲欣介紹男朋友,卻不曾付諸實現,也許湘妮覺得單身的哲欣可以全心投入工作,還是讓她不要分心談戀愛對公司營運比較好吧。

斯翰可以說是她生命中父親之外第一個男人,因此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時光、做的每一件事都將像小孩學步學說話一樣,成為哲欣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東西。

斯翰在室內喜歡只穿一條內褲光著身子走來走去,細細長長的腿在哲欣眼前晃呀晃,甚至用這樣的裝束做飯,只穿著一條內褲的廚師怎麼看這畫面都十分怪異吧。如果不是這幾年工作上的訓練,哲欣第一次看到一個半裸男出現眼前,不知是不是會大聲尖叫?

還好是不一樣了的哲欣,當斯翰襪子東一隻西一隻亂丟時,她也能不以為意地一一撿起,丟進洗衣機裡。斯翰的牙刷不管是用過沒有,常常不在它該在的位置,哲欣總得順手把它放進牙刷架裡,做了幾次之後便成了下意識的習慣動作,對於斯翰的著衣習慣也是。

那次哲欣終於想把斯翰介紹給湘妮,原本要約在外頭餐廳,後來大約是想炫耀斯翰的手藝吧,便決定在家裡請客,客人只有湘妮夫婦。湘妮的先生也在公司裡任職,工作是幫湘妮開車,曾經是私校教師的他,為了讓妻子的工作更有發展,便辭掉工作,成了她的專職助理。

這是湘妮第一次進到哲欣的屋子,為了管控的門禁,哲欣到樓下去接貴客,湘妮的先生藉口還有事要辦,把湘妮送到就原車開走。當哲欣開了大門,要延請湘妮進屋時,突然想起斯翰是否衣冠不整,如果是,也已經來不及了,幸好屋內是一個體面的男主人,一張如陽光般明媚開朗的笑臉,符合他年齡的裇衫牛仔褲,圍上菱格紋的紅色圍裙,加上一個熱情的擁抱,就輕易虜獲了湘妮的心。

斯翰說要準備吃火鍋時,哲欣還覺得明明有那麼多拿手菜,為什麼拿最普通而且可能無法展現手藝的食物來招待貴客呢?當時斯翰神祕一笑,一副「到時候你就知道了」的模樣,果然一餐飯下來,湘妮讚不絕口,斯翰前一天熬好的昆布鍋底,放進斯翰精挑細選的高級食材,量少質精,吃得恰到好處的飽足,還有餘裕享受甜品及咖啡,完全把那種貴婦貪吃又在乎身材的心理握在掌心裡。

離開時,酒足飯飽的湘妮給了斯翰「太棒了」的評價,說完頓了半晌,又說:「不過──就是太完美了,感覺有點不真實。」湘妮藏在「不過」之後的意思是,你在路邊撿到的流浪狗怎麼可能是血統高貴的比賽狗種?雖然這話沒說出口,哲欣知道,她和湘妮相識廿年了,很多話不必說完全。(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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