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家庭親子】〈親子會客室〉處罰不等於改正

2019/04/08 06:00

文/楊嘉敏

托兒所虐童事件時有所聞,虐待與處罰,似乎有道模糊地帶,讓教養增添危險的變數。

因為工作的緣故,認識一些在托兒所工作的老師。有些老師覺得他們是在「處罰」,但在某些家長看來卻是「虐待」;有些老師覺得他們自己是從小被自己的爸媽或老師打到大,有些家長卻覺得打人就是不對。總之,老師和家長各有不同的標準。

大部分的人從小就被灌輸,做錯事就該被處罰,可是孩子被處罰後,就知道自己做錯事了嗎?真的能改正錯誤的行為嗎?

「處罰」不等於「改正」。「處罰」是負面的行為,「改正」是正面的行為;「處罰」是消極的方式,「改正」是積極的方式。教育就應該給予孩子正面且積極的價值,才能產生教育的功效與意義。

教育家Herbert Spencer曾說過:「教育是讓孩子成為快樂自信的人,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也應該是快樂的。就像一根吸管,這頭吸進去如果是苦澀的汁水,另一端流出來的絕不會是甘甜的蜜汁。」同樣的,我們給孩子負面消極的行為,那麼孩子所展現的,絕對不會是正面積極的行為。

兒童是社會的未來,教育是兒童的未來,所以我們要給孩子美好且安全的未來。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