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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漫漫姻緣路〉解除無愛婚姻 還彼此一個自由

2019/01/30 06:00

文/傑克

與一位朋友是忘年之交,偶爾會相約吃飯,分享生活點滴。最近,她才剛結束了一段十幾年的婚姻,兩人沒有孩子,沒有共同財產,就那樣和平地簽下離婚協議書,到戶政事務所辦了離婚。兩人離婚後,還是朋友,還是會相約出門,或是到彼此的家作客,只是愛情的感覺已經不再。

我乍聽相當驚訝,一連問了許多沒甚麼建設性的問題,只關注在兩人到底為甚麼會離婚,並沒有好好關心朋友。不過,大我十幾歲的她,卻很淡然,她說,愛情不就是愛來愛去,有擁有,當然就有失去,滿載著希望,當然也會失望。然後,她搬出那句「不求天長地久,但求曾經擁有」的話語,說這句話時,我在她的眼中看不到一絲怨恨。

不管是結婚,或是相識多年的戀人,如果彼此之間失去了愛,還勉強在一起,對雙方而言都很痛苦。與其這樣,還不如勇於把這段感情結束,還彼此一個自由。朋友說,雖然她和前夫在一起很久了,但生活中卻愈來愈少愛情潤滑劑,在很多觀念上早早就出現了歧異,只是一直隱忍,期盼對方會改變,但無奈生活模式已經定型,回到家中,就好像兩個陌生人同住一個屋簷下,任何話題都沒有,只是在彼此的區域做著自己的事情,兩人曾經想努力改變這樣的窘境,無奈卻是徒然。後來,男方終於忍不住開口,說這樣的生活很沒意義,過得很寂寞,而朋友說她早在心中預演多次這樣的畫面,於是,隔天他們就辦好了離婚手續,還彼此一個自由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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