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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未婚夫好友分租新房 3人行不行

2018/06/13 06:00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Q:我們去年初訂婚,雙方在南部的父母出資頭筆款,讓我們在台北買了三房一廳的公寓,已搬進來10個月了。半年前未婚夫的好友A君在台北找到工作,暫時向我們租客房居住,不喜歡我們的沙發床,還自己買了大床。他經常國內外出差。某晚我向他提起找房子自己住之事,他說要慢慢看合適購買的小公寓。

A君買房的不確定與居住時日的延長造成我們夫妻關係緊張,經常為此爭吵。雖然我倆本來就有些議題要處理,但未婚夫對這件事的態度並不積極,居然說A君買房子是他個人之事,我們管不著。我想要自己和A君談,但要如何表達才不會讓他覺得我是在趕他出去呢?

A:聽起來妳是和未婚夫共同擁有此公寓,妳和他一樣都有權利表達如何管理此住所,以及誰住在裡面。妳不應該憂心忡忡地住在自己的公寓中,而是要挺起背脊,堅定地與兩位男士分享妳的關注。問題是妳收了房租,A君除了朋友外,也是妳的房客,想要請他出去就變得有點複雜,但是也較好說話。

未婚同居有如試婚,兩人彼此適應各方面外,還得適應共同生活,本來就不該有外人參雜其中。當初你倆都太好心收留朋友,可能也想減輕貸款負擔,所以收了房租。現在小倆口為了A君而爭吵,非常不值得。

首先當然是與未婚夫溝通,表示為了要保護房東權益,先和A君簽署短期租約,理由是你們快結婚了,也準備生小孩,那時候父母會北上幫忙要住在客房內。未婚夫感覺到妳不是要趕他朋友出去,而是在規劃未來,他就聽得進去。然後兩個人才商量是否要開個3人會議(表示對A君的尊重),將非正式的租賃轉成正式房租契約,註明期限,給A君一點壓力,明白他真的必須開始找房子住了。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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