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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小編聞花妹臉書開課啦 - 文化部QA為國家語言發展法釋疑

2017/07/31 06:00

〔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近日《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在社會各界引起廣泛討論,有部分需要澄清的誤解,因此,文化部小編自即日起在臉書開闢「聞花妹國家語言發展法教室」,以簡明扼要的QA方式持續跟民眾溝通,希望《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能在下個會期順利送立法院審查。

文化部表示,樂見社會對公共政策熱烈討論,但亦須澄清若干誤解,有關《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明定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也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亦明定客語為國家語言。然政府宜有國家語言政策之整體性基本法,其立法精神在確保面臨傳承危機的語言及文化得以保存、復振及平等發展,在支持多元共存的前提下,不會獨尊或刻意排除任何現存語言,也因此,不會指定「國語」或「官方語言」。

其次,《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第八條中「學校教育得使用國家語言」,非指所有學校都要用各族群語言教學,也絕不可能要求學生每種語言都要學習。草案通過後,不會影響既有通行語言的自然發展,公共服務則將因地制宜,保障各族群使用者的權利,而非任何場合都要讓所有的語言並行,也不會出現「每份公文要翻譯十幾種語言」、「捷運廣播要十幾種語言」的情形。文化部強調,《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中並未明列各固有族群之語言名稱,即為尊重各族群使用者慣常使用之權利。

文化部表示,多元語言文化是台灣共同資產,肯認「國家語言」目的在於肯認多元文化,並具體保障面臨危機之族群語言的保存與發展,並非指定多種官方語言。因此力促《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通過立院審查刻不容緩,未來在進一步訂定施行細則、辦法時,也將於廣納各方意見後,凝聚共識,並細緻定位稱謂指涉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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