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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全球觀測站〉防家暴 英德法硬起來

2017/03/08 06:00

圖/黃鼻子

文/駐歐特派記者胡蕙寧

圖/黃鼻子

人類的千古問題之一「家暴」,在進入21世紀後,更挑起社會與政府公權力的注意,但基於家醜不好外揚,以及同居一個屋簷下的恐懼,這類關起房門後的暴力,仍隱藏在先進國家中的一些角落。

法國去年初,一起隱忍47年家暴的殺夫特赦案,再度引發全歐洲對家庭暴力的重視。

一名長期跟子女飽受丈夫馬洛施暴的68歲婦人索瓦吉,在2012年兒子自殺後,開槍射死丈夫,2015年底被判10年徒刑引發全國震盪,在國內網路連署超過40萬人的要求、不分黨派的支持下,法國總統歐蘭德啟動特赦權恢復索瓦吉的自由。

法國女權兒童家庭女部長羅斯尼歐(Rossignol)更在年底的部長會議中,提出《2017至2019年部會間聯合打擊防治所有對女性暴力的第五計畫》。指出法國每年平均有20多萬婦女遭家暴,政府預計提撥兩倍的預算來施行新防治計畫、更有效地發現家暴案,且讓受害者獲更安全與隱蔽的保護。

〈法國怎麼做〉施暴者佩電子環 GPS監控

所謂的「家庭暴力」,在法國涵蓋4方面,除了婚內強暴的性暴力、肢體暴力外,言語侮辱跟控制威脅的精神暴力、剝奪基本生活物質等經濟暴力也在其中。

根據法國「女性暴力」的調查,2015年出現122名女性、23名男性、36名兒童因家暴致死。該年共有2023名婦女遭暴力對待,8.6萬名婦女受性侵或性騷,但其中僅約10%報警處理。家暴防治除單項立法外,民、刑、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等都有涉及的綜合防治規定。

法國在2010年國會全票通過的預防家暴法案中,就賦予法官行使「保護裁定」權,讓受到肢體暴力、強迫婚姻或性暴力的婦女可因裁定而強制隔離加害者,獲得臨時住所、甚至孩子的臨時看護權。「保護裁定」為期4月,受害者在這期間決定永久分手或離婚可申請延長。

法官還可依據案件狀況,強制施暴者佩戴「電手環」,透過GPS定位系統接受監控,受害者身上有感應器,當施暴者接近時會自動發出報警求救訊號。

〈英國怎麼做〉家暴揭露計畫 家暴紀錄可被詢問

英國的家暴事件也日趨嚴重,每月可能發生高達3萬5千件,年約有8.5%的女性和4.5%的男性受到家暴影響。

國家統計局2015年公布有210萬人受到家暴,其中女性約140萬人。其中收入較低家庭中的女性受暴機率會比經濟較富的家庭高3倍。呼籲「任何人都不該容忍對婦女暴力」的「零忍耐」慈善基金會曾列報告指出,英國民眾對包括性侵在內的暴力意識低到驚人,居然有1/3的男人和1/4的女人認為男人在某些情況下使用暴力「可以理解」。一般受害女性平均要向12個相關機構求救後,才可能得到救助。

2014年新推出的「家暴揭露計畫」,給予個人可直接向警方探問其伴侶或家庭成員有無暴力紀錄的「詢問權」。警方可向詢問人公開相關資訊,滿足其對此的「知情權」。有關機構在其員工受到家暴嫌疑時,也能向警方申請獲得相關訊息。一旦發現諮詢人存在被家暴的威脅,警方可立即採取行動保護受害人的安全。

民間社會救助機構也配合英國政府,加強對施暴者個人的醫療救助,從解決酗酒、吸毒、精神問題、就業、居住等各方面著手。拒絕合作的施暴者會受到警方的監視,嚴重反抗者將有民、刑事責任。

〈德國怎麼做〉男人收容所 受家暴男可棲身

值得一提的是,家暴的施暴者並非僅只男性,德國布萊梅大學的一份離婚男人研究報告中指出,離婚前有25%的男人是施暴者,58%是妻子施暴,17%是雙方互動干戈。

一些妻子在新婚一個月後就出現施暴現象。部分男人報警卻得不到警方的理解和重視,因為不相信丈夫在家中居然會遭妻子的暴力攻擊。很多男人更因覺得沒面子而很少公開。這份報告認為德國的《暴力保護法》雖無性別歧視,但對男人的保護作用卻相當小。

德國相關單位已正視這個問題,柏林甚至計畫蓋個「男人收容所」,專收受妻子家暴而無家可歸的男人入住。德國《防止暴力法案》以「施暴者離開」為原則,希望將過去受害者離家的局面扭轉過來,驅逐並沒收加害人的鑰匙,禁止其返回居所。抗拒者將被警方拘留,禁令最長14天,若受害者仍擔心可向法院提交證據申請延長保護令。

保護令除了禁止施暴者回家外,也禁止其在其他場所接觸加害者,電話、電郵等所有糾纏都一律禁止。違反者將處一年以下監禁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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