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自由副刊】【洛杉磯傳真】 王丹/我們要人情味還是法治?

2017/01/11 06:00

◎ 王丹

在美國和台灣分別住了很長時間,經常遇到有人問我:在台灣和美國生活,感受最大的區別是什麼?我覺得,就是人情味和嚴格的法治的區別。

我在洛杉磯住的,是一個小小的社區,一共才四戶人家,平時出出入入的都會點頭致意,大家彼此都很友善。我們的小區因為院子的空間有限,所以規定家裡來了客人,車要停到隔壁的巷子裡,不能停在社區的院子中。有一次,我的一個朋友來給我送一點東西,本想交給我就走,結果說到了什麼事,一下子就聊起來了,而且忘了時間。大概有半個小時左右吧,門鈴就響了。我開門一看,大吃一驚,竟然是兩名警察!!!原來是鄰居報警,說我違反社區規定,請警察處理。警察當然是協調的態度,好言好語,我們可是嚇到了,朋友光速告別,把車開走了,警察也笑瞇瞇地走了。

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台灣,大概會認為鄰居根本就是欠債的仇家吧?其實不是。如果你問問長住在美國的人,大家都知道,很多鄰里之間的糾紛,例如亂停車,開Party聲音過大之類,在美國人的社會裡,很多人並不會親自去鄰居家表達意見,而是直接請警察來處理。說實話,我也並不會怨恨鄰居,畢竟是我違規在先。第二天見面,我們並沒有撲上去撕扯起來,依舊是微笑點頭,昨晚的事情完全當做沒有發生一樣。重點是,以後我就很注意了,每一次家裡來客人,我都再三叮囑,一定要先把車停到巷子裡,再來敲門。

類似的事情發生在台灣,會是怎樣呢?我也有親身體驗。我現在住的是一棟集合式大樓,我住二樓,有一個露台。每天不定時地,總有樓上不知哪家鄰居,或者是澆花或者是沖洗陽台,水就像〈三月裡的小雨〉一樣,淅淅瀝瀝地灑落在我的露台上,如果正好我在露台上,還會灑到身上。如此一段時間以後,我再也無法忍受了,就找到大樓管理委員會,按照我在美國生活的經驗,問管委會主任要如何報警處理。主任好像看到外星人一樣看著我,看了半天,才笑起來,對我諄諄教導說:在台灣社會,這樣的鄰居糾紛,一般都不會報警處理的,都是在樓道裡貼張布告,道德勸說。我問,那如果道德勸說沒用呢?主委笑了,說,那就沒辦法了,大家都是鄰居,何必鬧到警察那裡呢?就只好相互忍讓一些好了。

既然都是鄰居,哪怕權益受損,也應當相互忍讓?!這,大概就是我們提到台灣社會,常常說到的人情味?也許,不只台灣如此,東西方的文化差異,就體現在這樣的小事中吧。不管有什麼糾紛,都想私下解決,都不願鐵面無私地處理,都希望調節和勸說。這跟美國相比,當然是人情味濃多了,感覺很溫馨。但是瑞凡,這樣的人情味的結果,是問題根本不會解決啊!到我寫這篇專欄的時候,布告已經貼在電梯裡很久了,樓上的人工小雨,還是照舊在陽光下灑落我的露台,我也只好摸摸鼻子,等「雨」停之後再用拖把擦乾地板。

我的困惑和問題於是產生:到底是美國那樣,表面上看似沒有人情,一切矛盾交給公權力和法律處理,成為一個嚴格的、一切以法律為解決手段的法治社會好呢?還是像台灣這樣,大家彼此仍然,犧牲自己的權益,維護人與人之間的和諧,輕易不會動用到公權力的人情味濃厚的社會好呢?●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