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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張亦絢/〈網路時代〉勿忘網中人

2016/09/26 06:00

◎張亦絢

十多年前,我曾對朋友說道:「上網前,我都會先條列我的上網事項是什麼。」朋友說他也是。那時還有一種默契:上網,意味著某種生活型態被剝奪,就像得「抽空」去哪裡──它是生活,但又不是「真正的生活」──在上頭付出的時間,愈少愈好。

在L之前,C是我獲知網路文化的管道。C總是告訴我網路有多俗濫──但不是以反感的態度。C是不得已,過分循規蹈矩長大的那種人。他會如獲至寶地告訴我,存在某網站,內容多擺爛──我到現在也還沒滿足他要我去開眼界的願望。──如果我要低級,自己來就可以了,不用還為此去上網。「每個人都有其垃圾。」套句以前電影系上同學的說法──她在看過我們公認不足取的電影後,做出這樣通情達理的陳述。C對網路最感情的取向就是如此,像小孩終於獲准玩泥巴──他的快樂網路經驗,離不開放得開的「垃圾言行」。有次我說起網路監看隱私的問題,在極度孤獨中長大的他,衷心說道:「居然還有人願監看我,這會讓我比較有存在感。」──C自覺輕渺,一心只渴望解壓,我常覺得頗值得研究。一度我曾留言糾正交際圈中某友人的用語,換來的抗議之聲即是「網路是大家隨便的地方呀」──這當然不全是真的。隨便是否不會擴張到網路之外?變成歐威爾曾力阻可能導致文明頹圮的思想邋遢?我的第一反應,就是背過身走開。然而漠然切割,是否也合乎良知呢?

我雖不責備C,可我與L更投契些。L自己寫程式,涉入開放原始碼的運動,業餘也教戒毒族群使用網路資源。──L也經常掛在網上,但他與C的象限似乎不可能交錯──L對網路多有為使用者改良工具的清醒。從他身上我領悟,網路並不特別高貴,但是賤用也還是太可惜。因為L,我接觸了一些這類朋友。這類人有技術,心理狀態也很不錯。這種新族群有多大實力,還難定論。我只知道我被影響,而且始終很高興這種影響。

臨睡前我點了法國廣播電台,一個輕鬆節目來聽。三個與談人意外擦出一句妙語:專注,就是能夠放棄(其他)的能力。我想到關於記憶的老笑話:如果我們連腳穿在鞋子裡的感覺也分秒記得,記憶功能非完蛋不可。網路提供的更多接觸與資訊,偶爾也是「腳在鞋子裡」。─只有放棄,我們才能專注於真想專注的。不離線地接觸與收放訊息,應該會使接觸與資訊兩事都一起完蛋滴。我的書桌前,一度曾貼有一張從娛樂雜誌撕下來的圖片,上書日劇台詞:「請與人面對面的交流吧!」網路時代之前,能不見人,我絕不見人;網路時代開始後,基於救亡圖存的心理,我反而力行「看著對方眼睛」的會面。想想真是好笑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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