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重播輔助判決 適用七狀況
中職於2014年9月,將原本只用於全壘打與否的電視輔助判決,擴大至出局與否等判決,一旦球隊提出挑戰判決,會有4名人員檢視重播畫面,包括賽務部現場主管、審判委員、備審裁判和1名非當事人的場上裁判,通常為主審或一壘審,如果是本壘衝撞的判決,除主審之外的3名裁判都會和前3位人員一同檢視重播畫面。
3年前設立於紐約的大聯盟影像回放中心,每場比賽都有專人監控,透過至少12個角度的影像重播裁定最正確的判決,大聯盟一天最多有15場比賽,動用的資源和人力相當大。
(取自網路)
而為了減少影響比賽節奏,第3人出局的play須在10秒內提出挑戰,第3人出局前的挑戰則必須在30秒內提出。球隊單場若第一次挑戰成功,可以挑戰第二次,一場最多兩次。
(記者吳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