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非做不可系列(一)》體育協會改選在即 改革不能等

2016/09/27 06:00

「戴資穎球鞋」事件,突顯了台灣體壇的畸形發展。(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台灣參與國際運動競技,幾十年來都沒有太大進展,大賽多靠一、兩個天才選手充場面,成績不盡理想,台灣推展競技運動難以突破,甚至方向偏差,投注的金錢沒有達到效果。里約奧運期間爆發「謝淑薇棄賽」與「戴資穎球鞋」事件,正是國內體壇畸形發展的縮影,兩件事的「對與錯」沒有絕對,但正好提供國人深入探討。

未來幾個月是「國內體壇最佳改變契機」,因大部分亞、奧運比賽種類單項協會理事長4年任期都即將屆滿,明年重新改選,選舉結果和相關的工作規範,攸關台灣未來4年,甚至8年的體育發展,如果沒有在協會改選前完成遊戲規則,台灣體壇恐怕又要面臨另一個醜陋虛耗的8年。

老實說,過去不管體委會或體育署,官員都很輕鬆,不容易感受社會或民意壓力,過去幾乎沒有立委深入了解台灣體育發展的問題,因為預算少得可憐,如同雞肋,國會上鮮少有立委提供建設性或完整體育發展論述,常只聽到爆料性的質詢,即使有運動競技背景的人選進軍立院亦然,而有些立委染指運動協會當理事長,卻只想利用協會資源撈點好處,過去官員只要滿足立委需索,工作就很輕鬆,有飯大家吃。

近年來社群網路蓬勃發展,網路上集結強大民意,里約奧運期間更加勢不可擋,這是社會的轉變,也促使民代「真正」關注平常冷門的體育行政問題,開始探討理想的體育發展環境,例如立委黃國書持續發聲,並具體提出國民體育法的修正方向,看內容不是半吊子,有花工夫深入研究,台灣體育就是需要這些力量推動革新,才能跨出幽暗角落的第一步。(記者王元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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