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代表台灣出征 盧曉晴被罰「認賠」

2016/06/28 06:00

盧曉晴昨天在北海道拍攝日本LPGA錦標賽廣告。(取自網路)

參加皇冠盃 無法出賽日巡

〔記者趙新天/綜合報導〕台灣女子高爾夫世界排名最高的盧曉晴,為代表台灣參加2016國際皇冠盃隊際賽,同週無法在日本出賽,被日本LPGA裁罰100萬日圓(約台幣32.14萬元),對此規定她深感無奈,決定繳罰也要代表台灣出賽,她說:「就認賠殺出嘍,沒其他辦法。」

連2年撞期 被罰32.1萬

日本LPGA規定,種子選手同1場比賽不得連續兩年都不參賽,違者罰款100萬日圓。只有參加女子五大賽和奧運含前後各1週移動日可免罰,但同週不得參加其他比賽。國際皇冠盃7月21日至24日在芝加哥舉行,世界排名26的盧曉晴領銜出征,加上在美國的龔怡萍、曾雅妮和程思嘉,組成台灣隊。

和皇冠盃撞期的Century21女子高球賽,盧曉晴去年就沒參加,為了兩年一度的皇冠盃,只能連續兩年缺陣,才會面臨罰款。日本LPGA協會會長小林浩美表示,美國LPGA把國際皇冠盃安排在奧運之前舉行,有奧運前哨戰的意味,日本選手參賽,絕對能增加國際賽經驗,希望她們加油。

日本LPGA將這次的罰款列入青少年選手養成基金,盧曉晴說:「希望他們好好運用這筆錢,用在有意義的地方,也算是捐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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