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NBA》正妹啦啦隊超血汗 美媒曝低薪 、她們還得病

2018/12/31 11:37

《美國雅虎》曝NBA啦啦隊除了有低薪問題外,有人還因此得了厭食症。圖片為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歐新社)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外表光鮮亮麗的NBA啦啦隊,背後卻是相當血汗!《美國雅虎》日前訪問多名啦啦隊成員,點出她們不但有低薪問題,甚至為了「減肥」而得到厭食症。

美國雅虎》撰文指出,前公鹿啦啦隊成員海靈頓(Lauren Herington)回憶她的職業生涯,最讓她感到不安的是清潔室,「我的教練會要我在比賽前坐在那,並思考我要如何做才能減重。」

海靈頓提到,當教練只要認為她的體重有問題,就會要舞者穿上氨綸製的服裝,才能在球隊面前做「搖搖測試」(Jiggle Test),「她會過來,並捏著我的臀部或腹部。」當時才18歲的海靈頓回憶道,「她會說,明天減掉5磅就行了。」

《美國雅虎》曝NBA啦啦隊除了有低薪問題外,有人還因此得了厭食症。圖片為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歐新社)

海靈頓在2015年對公鹿提告,控訴球隊除了日常化妝用品外,實際上每小時只付3至4美元。當年公鹿隊賺了8700萬美元,球隊對此說法強烈否認這些控訴,最後同意和解,公鹿最後補發25萬美元給約40名舞者。

海靈頓當時指出,她必須要以不喝水、挨餓的方式,才能讓自己穿上啦啦隊服。海靈頓除了這份工作外,還必須在週二兼職服務生,才能支付她的帳單。

《美國雅虎》說,NBA有30支球隊、450名球員,截至2018年,NBA每支球隊的價值都超過10億美元,這是有史以來最會賺錢的體育帝國之一。在2017年,NBA聯盟共1200多場比賽,吸引超過10億的電視觀眾。

NBA啦啦隊。圖片為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歐新社)

「我被選中的那晚,管理階層的人把我拉到一旁,說他們關心我的體重。」曾在2011至2012年擔任馬刺啦啦隊成員的薩拉比亞(Alanna Sarabia)表示,「我們拿到前一年隊員們用過的隊服,我適合大小可能是6號衣服,但之前啦啦隊成員可能是在2至4號間,那就是妳要穿的衣服了,所以,祝你好運。」

另名前太陽隊啦啦隊成員穆雷(Madison Murray)也說,她一進球隊就被要求減掉約10磅體重,「那是我15年來的夢想,所以我十分尊敬這行。」穆雷說,「我知道這是很辛苦的工作,不會讓我感到害怕。但我從來不知道這會嚴重打擊我的信心,那是非常難的事,一旦妳深入其中,妳會盡全力保住那個位置,但這會付出代價,那是一段很艱難的生活。」

《美國雅虎》指出,大多數啦啦隊成員必須經常性量體重、身體脂肪等,如果她們看起來比「目標體重」還多了幾磅重,這些舞者很有可能要坐冷板凳,促使有些人採取危險方式來減重。

NBA啦啦隊。圖片為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歐新社)

啦啦隊為了身材挨餓卻得病

「我們每個月量體重,這是我最困擾的事情。」前爵士啦啦隊成員索瑞森(Sydney Sorenson)說,「在量體重的那一週,我想了所有方法來減重,就像一週內不吃任何固體食物。有一年,她們在感恩節後量體重,有一人因體重增加,就無法上場表演。」索瑞森回憶道,「我會說我肯定因此得到厭食症,尤其是去年。」此外,太陽隊啦啦隊成員穆雷也說自己有厭食症。

「我的隊友經常會在表現前服用瀉藥,以便讓她們能正常定期進食,並維持『這種』體型。」一名曾在2011年至2012年擔任快艇啦啦隊的人表示,「我做了幾次,因為這是很常見的事情,真的很糟糕,但這事情卻成了常態。」

在2013年至2016年擔任前獨行俠啦啦隊的鄧恩(Kathryn Dunn)說,她回想起一件令人不安的事件,有新人在浴室昏倒,「因為她一直在吐她所吃的食物。」

NBA啦啦隊。圖片為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歐新社)

前爵士啦啦隊的楊恩(Chenelle Young)則說,「我不認為瘦小、約90磅體重(約40.9公斤)的女孩很性感,所以我不明白為何(NBA)認為每個人都要這樣做。」;前勇士啦啦隊女孩麗莎‧穆雷(Lisa Murray)說,「誰說身材不正常的不能跳舞?這個身材標準是由男人所制定,因為這是男人握有權力的現狀。」

不過,也有舞者認為女性身材限制就是潛規則,在2011年至2012年擔任老鷹啦啦隊的道格拉斯(Kierra Douglas)說,「妳要知道,在成千上萬名的球迷面前,妳只有兩處是有衣物遮住,妳代表著球隊這個品牌,當然會要以最好的姿態來展現。」

啦啦隊低薪?

《美國雅虎》指出,NBA啦啦隊普遍低薪,採訪中有三名前啦啦隊成員說,每場獲得50美元的工資,另有一人說她一場拿65美元;還有其他三人說,她們一場只有25美元;更有一人說,她們在舞蹈訓練之後,她和隊友們沒有拿到錢。該文提到,2012-13賽季一張NBA球隊門票的平均價格為50美元,2018-19賽季平均票價為78美元。

《美國雅虎》撰文說,受訪者中,有超過一半的人都在合約中提到這段,「這是一份需要全日制的兼職工作。」該條款理論上來說是非法的,因為根據美國法律,員工一旦是全日制,必須給最低工資。NBA舞者賽前熱身、練習、以及在慈善活動中表現,都是全日制的工作內容。還有人說,連慈善活動都被要求「免費演出」。

NBA啦啦隊。圖片為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歐新社)

接受採訪的15人中,只有1人認為薪資可負擔生活開銷,另有3人認為這說法是個笑話,還有2人則說薪水只夠付油錢。有5人認為這薪水合理;除了一個人外,其餘人至少兼了兩份工作,最多有人需要三個工作。

前公鹿啦啦隊成員海靈頓回憶道,她們要理髮需到球隊指定的髮廊,理髮花費可能約200至3000美元之間,「有人為了理髮花了約600美元,她當時說幾乎沒有錢去雜貨店。」海靈頓指出,「(我們工資)只有約每小時3至4美元。」她表示,當時為了日常生活開銷,自己必須兼三份工作,「所以我當時凌晨4點起床,工作完回到家已經是晚上11點半。」

不過,也有啦啦隊舞者獲得每小時10美元、或是15美元的薪水。一名匿名舞者說,自己領每小時15美元的薪水,覺得很足夠,她不是為了錢才作這份工作,是為了曝光度,之後能尋找不同的工作機會。

麗莎‧穆雷認為,「為何我們這群球隊的宣傳大使只能拿最低工資?我希望有一天啦啦隊成組工會,讓她們為了自己應得的權利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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