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罵人垃圾「無強烈惡意」獲判無罪

新竹地方法院
的法官強調,雖判謝男無罪,不表示認同其行為。(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地方法院 的法官強調,雖判謝男無罪,不表示認同其行為。(記者蔡彰盛攝)

2016/06/13 06:00

只講一次就沒再講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謝姓男子在社區大廳辱罵大樓住戶「你這個垃圾!」被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法官審理認為,謝男一時脫口宣洩情緒,且只講一次,並非有計畫性,此應為宣洩情緒的口頭禪,並無「真正明顯的強烈惡意」,判無罪。

去年11月謝男在社區的大廳,與同大樓袁姓住戶發生口角,謝男辱罵「你這個垃圾!」經袁男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謝男。

法院審理時,謝男坦承當時針對袁男講「你這個垃圾!」表示是個人逞一時口舌之快,希望法官依法判決,讓他有個懲戒,以後不會再犯。

但謝男也說,當時袁男手中確實提著一桶垃圾,他講的話其實還有其他字義,只是被袁男打斷,他只是個人情緒發洩,沒有要侮辱對方的意思。

法官認為是臨時起意

法官調查,袁男是首屆管委會主委,謝男不滿管委會沒有跟他溝通,案發前雙方已有嫌隙,且當時還有口角,謝男為宣洩情緒,脫口而出「你這個垃圾!」當可理解。

而袁男一再反覆質問謝男,「你剛才罵我垃圾?你說我垃圾?」謝男未再回應,法官認為,這也不符合「真正明顯的強烈惡意」。

法官認為,侮辱貶損他人,主觀上是否具備「真正明顯的強烈惡意」必須探究,謝男只是隨口講一次,並非當場反覆多次,且當時是偶然相遇,應為一時宣洩情緒的口頭禪或發語詞,無法推論有「真正明顯的強烈惡意」。

法官稱不當道德糾察隊

法官強調,雖判謝男無罪,不表示院方認同其行為。法官認為,倘若民眾僅因一時脫口而出的負面詞彙,就被處以刑罰,將造成所有人處於時時可能觸法的悲慘境界,法院將淪為「提高社會倫理道德秩序的糾察隊」,公然侮辱罪必須予以適當限縮,才符合現代法治國家的本質內涵。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