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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生嘿咻了」 少女日記氣瘋老媽

2016/06/11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13歲的國中少女小靜(化名)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彭姓男子,進而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小靜的母親無意間發現女兒日記寫「我跟男生嘿咻了」,加上家中貴重飾品不見,懷疑是彭男所為,憤而提告,新北地檢署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嫌起訴彭男,竊盜指控罪嫌不足不起訴。

在花蓮工作的20歲彭男,去年4月從網路遊戲認識小靜,兩人談起「網戀」,同年6月,彭男北上找小靜,雙方約在新北市三重旅館發生性行為。7月,小靜趁父母不在家時,將男友帶回蘆洲家中嘿咻,事後小靜母親發現小靜在平板電腦的日記寫著「我跟男生嘿咻了」等性交內容,以此質問女兒,一開始小靜不肯說,直到母親稱她的金飾不見了,逼問「妳是不是有帶人回家?」小靜才承認把彭男帶回家,小靜母親因此提告彭男涉妨害性自主、竊盜等罪。

彭男到案後說不認識少女,否認犯行,但檢方依據兩人LINE通話內容,及彭男去年7月至少女家中時,曾LINE傳購票憑證請少女幫忙至超商取火車票,加上彭男曾與少女在蘆洲住處附近用餐的監視器畫面,認為兩人確有發生親密關係;竊盜罪部分,因僅有小靜母親單一指述,無其他證據,檢方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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