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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大小女友肚子 驗胎⋯是別人的種

2016/05/31 06:00

〔記者黃佳琳、方志賢/高雄報導〕「白狗偷吃,黑狗受罪?」高市15歲少女偷嘗禁果懷孕,少女說是趙男所為,趙男到案坦承,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7月徒刑、緩刑2年;但法院審理意外發現,根據胚胎DNA鑑定,少女肚子裡的孩子,竟不是趙男的「種」,由於「凶手」另有其人,將由檢方另行偵辦。

男友判7月 檢另案偵辦播種男

判決指出,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少女小華(化名),去年3月間參加廟會活動時認識24歲趙男,2人互有好感進而交往,交往第2天起就發生3次性行為;去年5月間,小華向父親告知自己懷孕,父親氣結,認為女兒小小年紀就吃虧,逼女兒說出對方是誰,小華只好坦白是趙男所為。

父親帶小華去警局報案性侵,趙男到案坦承,曾與未滿16歲的小華發生數次性行為,並賠了15萬元,高雄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

但法官審理卻發現,小華懷孕後被爸爸拉去人工流產,經鑑定胚胎DNA,發現孩子不是趙男的,此部分將由檢察官另行偵辦。

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高雄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表示,未成年懷孕,常不知該怎麼辦,或擔心遭責備,可求助縣市政府社會局,也可向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0800-25-7085(愛我,請你幫我)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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