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錄人數不符 酒駕罰單撤銷
2016/05/29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警方攔查酒駕,追逐一輛車到大賣場停車場,認定坐在副駕駛座上、有喝酒的劉男才是駕駛人,為了規避刑責而與友人換座位,開罰9萬元,劉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南地院法官勘驗錄影帶,發現車內人數僅有4人,筆錄卻登記5人,且員警並未錄到劉男更換座位的畫面,認定執法有瑕疵,判決將罰單撤銷。
104年8月14日凌晨,劉男和友人從南市酒店消費後,帶著兩名小姐,準備外出續攤。員警追到停車場要求酒測,但劉男拒絕,指自己不是駕駛,同車友人也不願指明駕駛是誰,警方於是以拒測開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劉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