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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戰少女打野砲 判4年

2016/05/26 06:00

〔記者林嘉東、吳昇儒/基隆報導〕21歲何姓男子在臉書結識國二女生「芽芽」(化名),無視芽芽未滿14歲,多次帶回家發生性行為,有一次甚至將她帶進男廁嘿咻。基隆地院依芽芽留在手機的訊息算出兩人共發生6次性行為,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與猥褻兩罪,判他應執行4年徒刑。

判決指出,在廟宇工作的何男,去年10月結識芽芽,兩人進而交往,後來因芽芽的母親發現女兒常晚歸,追問才知芽芽與何男交往,甚至發生過多次性關係,憤而報警。

芽芽稱,去年10月17日開始與何男發生性行為,每次都是在他家,有一次甚至在基隆市公車循環站旁的男廁內做愛,一共有8次,但何男僅承認發生過一次性關係。

芽芽證稱,每次與何發生性行為後,她會在手機留下訊息,但法院只採信其中6次,與兩人第一次上床時何男撫摸芽芽胸部,未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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