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男存零用錢 帶小六女友開房間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市國二男生小偉(化名)在補習班認識小學六年級女童琪琪(化名),兩人談戀愛後竟想偷嘗禁果,小偉省吃儉用,存了一個星期的零用錢,約琪琪下課後到旅館開房間。因兩人背著書包,臉龐稚嫩,房務人員警覺不對勁,技巧性拖延兩人5分鐘,到櫃台後面的辦公室報警;警方到場聯絡雙方父母,好險兩人沒有嘿咻,否則都有法律責任,兩人被罵了一頓後,由家長帶回。
14歲的小偉讀國中、12歲的琪琪還在念小學,由於在同一間補習班上課,兩人越走越近,下課後經常約會,甚至有親密舉動。
小偉沒有太多錢可花用,只能跟小女友在便利商店或公園等公共空間約會。小偉看準平價旅館休息時段選擇多樣,有一次2小時的、也有3小時的,且每小時只要100元;小偉覺得自己的能力可以辦得到,決定存下零用錢帶琪琪開房間,想嘗試人生的第一次。
補習下課 直奔平價旅館
一週後,小偉終於存到錢,補習班下課後,他帶著琪琪直奔平價旅館。小偉手上握著300元存款,緊張又興奮地走到櫃台前,向服務人員說︰「想跟我學妹休息一下,我要3小時的。」房務人員第一次看到有「小大人」來開房間,第一時間也傻眼了。
房務人員報警 請家長帶回
房務人員又看到小偉背著補習班書包,加上小情侶的外貌實在稚嫩,怕出了什麼事,決定請警察來處理較為妥當,於是藉口說看看還有沒有房間,讓小情侶在櫃台稍候,接著便到櫃台後的辦公室報警。
5分鐘後,附近警所派員到場,員警先查問了兩人身分,因兩人還未開房,並無未成年性行為的法律問題;隨後警方聯絡雙方父母到場,場面頗為尷尬,家長出言責備︰「猴死囝仔,書不好好讀…。」經家長和員警一番訓斥後,兩人由家長各自帶回。
台南市家庭教育中心主任張冰嫈表示,現在的孩子較早熟,父母在孩子國小中年級時,就可與孩子談論兩性交往問題,把握與孩子對話,教導孩子要愛惜自己。也要讓孩子知道,如果有兩性交往問題,父母可提供傾訴、協助;父母如果平時對孩子多一些關注,就能即時發現孩子的異狀,避免憾事發生。
另外,張冰嫈也提醒父母,若孩子出現3種徵兆,可能正與異性交往;第一種徵兆是作息或生活習慣明顯改變,第二是突然在意自己的外表,第三則是偷偷上網聊天、講電話的時間加長,父母應適時關心。
小情侶上床 雙方父母都可提告
洪恩法律事務所律師涂欣成指出,與未成年男女性交,涉及刑法第227條,以小偉、琪琪的案例,若有發生性行為,雙方父母都可提告,建議父母加強家庭教育,不要讓孩子陷入法律糾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