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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錯絲襪內褲順序 刺青師毒姦女熟客露餡

黎男個人刺青工作室案發後關門。(資料照)

黎男個人刺青工作室案發後關門。(資料照)

2016/05/06 06:00

哄騙女客吸大麻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知名刺青師黎宥圻,為身材姣好的女熟客小美(化名)刺青,見她頻喊痛,竟拿出大麻菸,謊稱「抽幾口就不痛了」,再趁她吸後神智不清時性侵;小美醒來察覺「內褲怎會穿在絲襪外面?」與她的習慣穿法不同,才知遭性侵,赴警局提告。開庭時,黎男雖辯稱「合意性交」,仍被法官重判8年,可上訴。

34歲黎宥圻曾獲選北市文化局視覺藝術街頭藝人,在刺青界頗負盛名,他長期在西門町一家刺青店工作,小美是熟客,有時不順心,還會找黎男吐苦水。

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去年黎宥圻幫小美刺青,凌晨2時許,黎男要小美躺上按摩床,開始刺青,因小美頻喊痛,黎竟拿出大麻菸,慫恿「抽幾口就不痛了」,沒經驗的小美抽完後隨即暈眩。

與女客習慣穿法不同

黎男被控脫掉小美的短褲、內褲與絲襪後性侵,完事後快速將她的褲子穿回去,卻「先穿絲襪再穿內褲」,與小美穿法不同,成為被指控的關鍵證據。

法院開庭時,黎男一再辯稱「沒犯案,是合意性交」,且強調有先告知小美抽的是大麻菸,認為不該被重判;但法官根據小美證詞,採信「內褲穿在絲襪外面,與平時習慣不同」、「有家人被毒蟲殺死,所以痛恨毒品,絕不碰毒」,以及「垃圾桶內的衛生紙沾有下體體液」等事證,認為黎男犯行明確。

犯行明確 重判8年

法官認為,黎男同時觸犯欺瞞方法施用毒品、強制性交罪,根據我國法律,應以重罪論處,因此以毒品罪判黎男8年。

黎男正在設計刺青圖案的生活照。(資料照)

黎男正在設計刺青圖案的生活照。(資料照)

黎男在知名景點附近巷弄開設個人刺青工作室。(資料照)

黎男在知名景點附近巷弄開設個人刺青工作室。(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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