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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男隨機打劫 9年後牢裡遇見被害人

2016/05/04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出來混,總有一天要還的!王姓男子9年前在台北市西門町買早餐,邊走邊講電話,15歲陳姓少年飛車搶走王男手中Nokia手機,王只記下搶匪後頸刺了一個「詩」字;王男去年因案入監,發現陳姓獄友後頸竟有個他始終記得的「詩」字刺青,認定「就是他幹的」,趕在10年追訴期滿前具狀提告。陳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昨依搶奪罪將他起訴。

差點逃過追訴期

24歲的陳男已前科一堆,後頸的「詩」字刺青,又讓他多涉一起搶奪案。

檢方調查,95年5月1日清晨,王男在北市漢口街買早餐,等待之餘在路旁講手機,當時年僅15歲的陳男騎車經過,鎖定王手中的Nokia手機飛車行搶,得手後加速逃逸;王追不上,僅記下搶匪後頸有個「詩」字刺青,但心想被搶走的是舊款手機,也沒看到歹徒面貌,自認倒楣未報警。

9年後,王因案入監,在台北看守所巧遇陳,看到陳男後頸的刺青,往事當場浮現,上前問陳︰「你是不是9年前在西門町搶過手機?」陳否認,但王男對搶匪的刺青特徵印象深刻,認定是對方幹的不會錯,具狀提告。

檢察官先傳喚王,問他為何當年沒報案,9年後卻能指證嫌犯?王表示,陳男後頸部刺的「詩」字刺青,他記得非常清楚。

檢察官再傳陳男出庭,陳改口承認犯行,表示當時缺錢花用,才鋌而走險;檢察官問陳,王追問他時為何不承認?陳說當時還有其他人在,才不敢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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