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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造型牆 判違建要拆

補習班遭檢舉時,牆內還有水池與盆栽造景。(記者徐聖倫翻攝)

補習班遭檢舉時,牆內還有水池與盆栽造景。(記者徐聖倫翻攝)

2016/04/15 06:00

法院認定非假山水景觀

〔記者楊國文、徐聖倫/台北報導〕北市文山區某文創藝術補習班被檢舉,指磚造的ㄇ字型城堡外觀是違建,北市府查報要求拆除;蔣姓負責人指是藝術造景,且非新違建應免予拆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是新違建,違法事證明確,昨判應拆除;還可上訴。

業者認藝術造景 不服判決

蔣姓負責人昨氣憤表示,此造景符合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8條規定「假山水或魚池等『景觀』設施之設置」,法官何以認為這不是「景觀」?不排除上訴。

這家補習班位於興隆路一段,圍牆正面長8.5公尺,另兩側各1公尺,全長約10.5公尺。北市府認定是84年1月以後的新違建,前年12月通知拆除,並要求應於3個月內自行拆除報驗。蔣男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打行政訴訟尋求救濟,高等行政法院昨做出以上判決。

蔣男在法庭抗辯,此ㄇ字型建物是既有違建,且施以藝術造景及魚池綠化,符合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8條規定的假山水魚池等設施,亦符合台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第3項藝術雕塑物的認定標準,免予辦理申請手續。

北市府在開庭時認為,該違建並非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8條規定的假山水魚池等設施,無法以藝術雕塑品論;此外,有一部分圍牆有再增高的情形,依法應予拆除。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依台北市府勘查結果,此ㄇ字型圍牆確是84年1月1日以後的新違建,也未經過申請建造,北市府認定應予拆除,於法有據。

蔣某昨表示,外牆是既有違建,他將它改建為城堡造型,與補習班內裝潢呼應,哪裡是新違建?且開庭時,法官自己也說不出為何不算景觀;他氣憤地說:「我們要的是法規,不是法官自由心證!」

蔣姓負責人表示,外牆做城堡造型,為裝置景觀。(記者徐聖倫攝)

蔣姓負責人表示,外牆做城堡造型,為裝置景觀。(記者徐聖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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