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雞3賭法 戰敗就丟路邊
2016/02/16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灣因賭博罪及動保法的規範,鬥雞賭博已少見,這種賭博的刺激性,不只是金錢輸贏,還有廝殺的快感,部分賭客更會培育鬥雞征戰四方。賭法主要有3種,包括「計時制」、「高低雞」與「對賭」,跟賽鴿類似,贏的鬥雞身價上漲,輸的鬥雞雖未淪為盤中飧,也只能自生自滅,棄置路旁任由野狗追逐,比達爾文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更殘酷。
警方指出,泰國的鬥雞賭博聞名,也最血腥,雞爪上會綁刀刃,鬥雞常濺血橫死賭場;至於警方查獲的賭場,鬥雞是主持人自行培育,體型比泰國鬥雞大,身高可達成年人大腿,雞爪沒有綁刀刃,搏鬥方式主要是靠爪子撕扯對方身體。
鬥雞賭博主要有3種玩法,「計時制」是1個半小時(90分鐘)內,先倒地裝死,或閃躲哀嚎棄戰,裁判判定鬥輸,如時間到了未分勝負,則是平手。這種賭法,通常會挑選體型相近的雞互鬥。
至於「高低雞」,則是選擇體型差距甚大的鬥雞,「高」指的是體型大的鬥雞,「低」是體型小的鬥雞,賭客如果押注「低雞」,而這隻體型較小的鬥雞在一定時間內沒有打輸,通常是30分鐘,賭客就贏錢。上述2種賭法,賠率是1比1,再扣除賭場主持人與裁判的抽頭金。
「對賭」則是飼主帶自己培育訓練的鬥雞來互鬥,飼主可以下注,也可以單純鬥雞,不下賭注,賭金8成分配給贏家,其餘2成再依3、3、3、1的比例,依序分配給賭場主持人、2名飼主及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