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卒幫喬爽缺 收5萬囚9年
2016/02/11 08: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歹路不可行!台北監獄資深管理員蔡宗祐,被控以「喬好一點的缺」為由,向判無期徒刑的受刑人阿志(化名)索賄五萬元後,讓他長期擔任涼差事,不料蔡食髓知味,藉口阿志涉及一起鬥毆事件,欲索賄廿萬元,但阿志自認清白,不願給錢,出面向檢方告發,高等法院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重判蔡九年二月徒刑、褫奪公權六年;此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宗祐自民國七十六年起擔任台北監獄戒護科管理員,九十五年六月起擔任第八工場的主管,對該工場受刑人有管理、監督、分派工作等職權。蔡男因財務困難動起歪腦筋,主動找上判無期徒刑服刑中的阿志,大膽索賄,表示欠缺現金五萬元,若他能幫忙解決,以後有較輕鬆的公差、雜役工作,會優先考慮他,也會「喬好一點的缺」給他。
九十八年一月底,多位受刑人因抽菸衍生鬥毆事件,蔡男明知阿志和此案無關,擅自將阿志列入調查對象,還以「上級指示要嚴辦」為由,向他索取廿萬元,不過,阿志堅稱未涉及鬥毆案,也拿不出廿萬,拒絕付錢。
巧合的是,從九十五年二月起即擔任「保管」公差的阿志,九十八年二月初突然遭改調到其他工場工作,引起阿志不滿,向桃園地檢署告發蔡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