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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放通緝犯? 基隆警疑疏失

投訴者指出,若是自撞車損不應如此嚴重。(記者吳昇儒攝)

投訴者指出,若是自撞車損不應如此嚴重。(記者吳昇儒攝)

2016/02/08 08:0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局保安隊小隊長蔡富國,二日凌晨抓到吸毒駕賓士車自撞的男子楊仁宏,訊後依公共危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裁罰;卻有民眾爆料表示,保安隊抓的是楊仁宏的哥哥,而非楊男本人,且楊男哥哥因案遭到通緝,承辦警員卻沒發現,有行政疏失。基隆市警局對此回應,員警有比對犯嫌身分,並依法裁罰,目前已將指紋送交刑事局鑑定,確認犯嫌身分。

投訴者表示,當時蔡富國為了搶功追車,害犯嫌撞車導致鼻樑斷裂,卻辯稱是犯嫌自撞山壁,看車體的撞擊力道就知道,不可能是自撞。保安隊長毛俊傑則說,對方駕駛賓士車效能一流,警車如何追捕?行車記錄器也沒拍攝到追車的情形。

一名資深警官指出,因犯嫌涉犯行政罰則,不用移送地檢署複查,所以第一線警員確實有可能誤認,通緝犯為了躲避警方查緝,早就把兄弟的身分證字號及身家背景背得滾瓜爛熟;加上戶役政資料不一定隨時更新,犯嫌臉部撞得一塌糊塗比對較為困難,第一線警員若已盡到查證責任,不應苛責。

基隆市警局指出,小隊長已先比對犯嫌的證件及戶役政資料,而楊男也正確說出自己身分證字號,初步了解符合處理程序,但民眾提出這樣的疑問,一定會再次查明;楊男被捕時受到大力的撞擊,臉部浮腫,確實可能發生誤認。楊嫌有驗尿檢查,上方按有指紋,已送交刑事局比對,若確實是通緝犯,定會派員追捕,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

被質疑冒名的楊姓男子二日凌晨駕著向朋友商借的賓士車,掛上另一名朋友提供的報廢車牌,從基隆南下,被巡邏員警發現車牌與車體不符,便示意楊男下車接受盤查,犯嫌假意受檢,卻駕車逃逸。

犯嫌因吸食毒品精神恍惚加上過於慌張,轉彎時撞上路旁的安全島,導致車頭全毀,被警方逮捕到案。訊後依公共危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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