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約自殺沒死 2女難逃判刑
2016/01/09 06:00
〔記者林良哲/彰化報導〕彰化縣2名年輕女子相約共赴黃泉,服用安眠藥後開車到海邊想跳海自殺,沒想到藥效發作而昏睡,車輛停在路口未熄火,警方發現將2人送醫救回,但法官審理時,認為2女都涉及幫助自殺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月及2月。
吞安眠藥開車昏睡 警救回
判決書指出,30歲潘女及25歲陳女為朋友,去年5月間相約喝酒聊天,酒酣耳熱之後,潘女表達自己厭世,陳女也因罹患憂鬱症而心有同感。陳女隨後回家拿了30多顆安眠藥,2人吞下,並由潘女開車,想到彰化縣的海邊跳海。
車子起動後,陳女陷入昏睡,潘女行駛到彰濱路一帶時,也逐漸陷入昏迷,車子未熄火就停在快車道的中央分隔島旁。
警方獲報前來處理,將2女送醫急救,挽回2命,事後得知2人相約自殺,將她們函送法辦,檢方依幫助自殺罪嫌將2女起訴。法官認為2人正當年輕歲月,卻不珍惜生命,還協助對方自殺,已對社會產生不良影響,因而判處潘女有期徒刑5月,陳女有期徒刑2月,均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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