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宴大盜 施故技又中「鞋 」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58歲的「喜宴大盜」王聰德,10多年前專挑北台灣辦喜事人家闖空門,後因犯案現場有他的鞋印被逮,102年7月王某出獄後,不思悔改,到宜蘭故技重施,這回還是敗在鞋印,刑事局比對發現與他住處查扣的鞋子鞋紋吻合,檢方昨將他起訴,並以他為累犯,建請法官加重其刑。
10多年後又因鞋紋被抓包
辦案人員說,王聰德常鎖定家門懸掛喜幛住戶做為行竊目標,還開車尾隨禮車到餐廳,確認家屬全在喝喜酒,便回到被害人住處竊取財物。據悉,王沒被羈押,現在人在外面趴趴走,讓不少人憂心忡忡。警方則提醒,年關將近,也進入婚嫁旺季,民眾應保管好禮金、首飾,勿讓宵小有可乘之機。
去年5月,王聰德得知羅東鎮某戶人家辦喜事,家裡鬧空城,當晚9點多,爬上住宅2樓後陽台,破壞紗窗闖入,在屋內翻箱倒櫃,竊取28萬2000元、黃金項鍊、戒指、金幣後逃逸,屋主返家傻眼報警。
警方在2樓採到一枚休閒鞋鞋印,路口監視器在案發前後拍到王嫌的車牌號碼,持搜索票到他基隆住處搜索,查扣4雙鞋子;王嫌辯稱,常開車到宜蘭玩,且現場採到的鞋印,是市面常見鞋款,他自己就有20幾雙。
宜蘭連犯兩起 還在趴趴走
警方把鞋印送交刑事局鑑定,比對結果和王嫌所有的右腳鞋子拓印紋痕相符,加上監視畫面佐證,研判他涉重嫌。此外,去年7月,蘇澳鎮某戶人家到餐廳辦喜宴,王嫌以同樣手法闖空門,竊取4500元、一只玉珮,行蹤也被監視器拍到,但他全盤否認。
檢察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王嫌犯下這2起竊案,依侵入住宅竊盜等罪起訴。
王聰德10多年前在大台北、基隆作案,雪山隧道通車後,也到宜蘭犯案,95年被逮,警方說喜宴大盜一年就能犯案20起以上,竊得財物逾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