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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測謊》被控性侵 土國男王凱傑確定無罪

土國男王凱傑。(資料照)

土國男王凱傑。(資料照)

2015/12/28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土耳其來台留學生王凱傑,前年被一名女大生、一名女高中生控告性侵害,最高法院認定被害人控詞不一,例如女大生宣稱被強脫牛仔褲卻未受傷,不合常理,且王凱傑通過測謊,判王無罪定讞。

判決指出,王男99年來台就讀淡江大學,常以SKOUT通訊軟體邀約初識女子見面,前年4月以「要回家餵兔子吃藥」為由,帶剛結識的女大學生返回租處,事後被控強脫衣褲性侵未遂;隔月他又被16歲少女指控2度強制猥褻、強制性交。

台北地院一審認定被害少女證詞前後不一,此部分判無罪,但對女大生提告的強制性交未遂,判刑1年10月。

二審高等法院認定,性侵女大生未遂部分,被害人指述多處不一致,包括是否不得已才進入王男住處,內外褲是被王男全部脫掉還是脫至膝蓋,牛仔褲被強脫卻未見掙扎傷勢,法官認為光是被侵犯的部位順序就有3種不同說詞。此外王凱傑測謊時,儀器顯示無不實反應,通過鑑定。

因此高院除維持性侵少女部分無罪,性侵女大生未遂也改判無罪。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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