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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母打獵將入獄 法扶搶救布農男

布農族牧師卡法司(右)協助聯繫法扶,幫忙王光祿(左)解決困境。(記者王秀亭攝)

布農族牧師卡法司(右)協助聯繫法扶,幫忙王光祿(左)解決困境。(記者王秀亭攝)

2015/12/04 06:00

非祭儀期 判3年半

〔記者王秀亭/台東報導〕56歲布農族人王光祿因9旬老母想吃山產,在非傳統祭儀期間上山獵得保育類長鬃山羊、山羌,被警方逮捕,加上獵槍是撿拾而非自製,他被判刑3年半,併科罰金7萬元定讞,即將入獄,引發族人不滿,直言打獵本來就是布農族文化的一部分,為母打獵竟遭重判,台東法律扶助基金會將協助聲請釋憲及提出非常上訴。

王光祿家住台東縣海端鄉,本案發生在102年7月,台東地檢署依違反槍砲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提起公訴。

王光祿說,94歲的老母親總是說市面上買的肉太過油膩,吃不習慣,很懷念山上動物的味道,他才上山打獵,所持獵槍是在新武呂溪河床撿到的,不是自製。

使用獵槍也非自製

台東地方法院認為,王男堅稱獵槍是撿到,也無法證明與文化有關,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自製獵槍」構成條件不符,花蓮高分院、最高法院都接受此見解,判刑3年2個月,獵捕保育類動物部分,判刑7個月,合併執行3年半徒刑。

王光祿近日接獲通知,本月中旬將入監服刑,他說,老母親至今不知他要入監,很擔心母親不堪打擊,且有2歲孫子要顧。

律師團要聲請釋憲

台東法律扶助基金會得知此事,決定協助向台東地檢署聲請延後執行,同時要與台北法扶律師組成7人律師團,針對傳統文化部分聲請釋憲。法扶律師也認為,原住民槍枝不應限縮在自製,要爭取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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