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教練猥褻男童 判3年半
2015/11/25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8歲蘇姓前跆拳道國手,前年9月在某道館擔任跆拳道教練時,猥褻5歲男童下體,還說:「我已幫你舒服,你也幫教練舒服」,要求對方也摸他,新北地院昨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蘇男有期徒刑3年半,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童返家後告訴媽媽,男童母親才驚覺兒子被猥褻。蘇男喊冤說,不放心男童獨自上廁所,才抓男童的手「扶」住生殖器,過程中不慎碰觸,後來他也想尿尿,將男童抱起站在馬桶蓋上,準備開門時,男童的手「擦」到他生殖器,「舒服」是上完廁所的感覺。法官認為,2人進出廁所長達6分鐘,不符常情,且男童3歲就能自己上廁所,認定蘇男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