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龎均油畫案 王艷大判返還、賠償

2015/10/13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反共義士」王艷大代理銷售知名畫家徐悲鴻弟子龎均的油畫,龎均認為王帳目不清,雙方鬧翻後,龎均去函解約並提告追討畫作,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判王艷大應返還27幅油畫、並賠償410萬元,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王艷大97年6月以名揚九洲公司名義與龎均簽約,由王艷大獨家總代理畫作的買賣、拍賣、策展、出版,王、龎以4、6拆帳,龎均陸續提供42幅畫給王艷大保管、行銷。

龎均認為王艷大帳目不清,終止代理關係,想討回畫作,王卻置之不理;高院採信龎均見解,認為兩造所簽的是未定期限、以信賴為基礎的契約,龎均因王艷大對畫作銷售資訊交代不清而終止契約,顯見龎均對王艷大的信任已動搖,有權行使終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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