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三腳女人 無可考不起訴
2015/10/10 06:00
〔記者黃佳琳、王捷/綜合報導〕莊姓女子以台語怒罵陳女「三腳女人」,陳女認為莊女罵她「討契兄」、「三八」,提告公然侮辱,檢方函詢成大台文系,發現三腳女人一詞無可稽考,以語意不明,難以認定有貶損、輕蔑之意,偵結後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莊女和陳女都是高市前鎮區某民間社團幹部,兩個社團共用前鎮勞工公園的敬老亭;今年3月間,區公所因預算不足,希望使用敬老亭的社團能平均分擔電費,陳女向莊女告知此事,希望她的社團幫忙分擔500元清潔、維修及電費。
兩人為此在公園大吵,莊女認為陳女騙錢,怒罵她是「三腳女人(台語)」,陳女認為莊女罵她「討契兄」、「三八」,提告公然侮辱,莊女也反控詐欺。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莊女坦承罵陳女「三腳女人」,她認為這句話是指陳女不講理,有「橫材入灶(台語)」也就是「給攔拐(台語)」的意思,而給攔拐是指人只有兩隻腳,欲多拿一支枴杖要絆倒人家,也是指人不講理的意思。
檢方為確認三腳女人意涵,特別函詢成大台文系,回函指,三腳女人一詞似無可稽考,這類用語必須在特定時空下,有其自然脈絡,才得以判斷語意。
檢方因此認為,莊女罵人三腳女人,難以認定有貶損、輕蔑之意,不構成公然侮辱;陳女向莊女索討500元清潔、維修及電費也是有所憑據,不構成詐欺罪,雙雙不起訴處分。
至於給攔拐的意思?成大台文系教授蔣為文說,「攔」字,有男性生殖器的意思,通常文雅一點的人會說「給拐」,是形容某人走路時,突然凸出拐子讓人跌倒,又有雞蛋裡挑骨頭,找人麻煩的意思。較粗俗的話語有時會加上「攔」,成了「給攔拐」,其實就是「找碴」的意思。至於該怎麼寫並無一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