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父親保單借貸 男子判刑一年
2015/10/05 06:0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積欠債務的沈姓男子,得知父親多年前曾向國泰人壽投保多筆保險,想利用保單借貸,日前以保單遺失為由重新申請保單,再偽造父親筆跡將要保人改成自己,並將新核發的保單拿去質借,因沈家有親人在國泰人壽任職,發現沈男犯行,報警將他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認為,沈姓男子犯偽造文書罪,將他判刑一年、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沈男為了貸款,分三次將父親投保的保險以偽造文書方式變更到自己名下,陸續持保單借錢,共獲得189萬餘元。
基隆地院認為,沈男嚴重損害沈父及國泰人壽權益,三次犯行每次判刑5月,合併執行一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