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舊車被偷 索2200萬撫慰金
2015/09/06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縣一名游姓男子20年老車被馮姓男子偷走,5小時後找回,游男認為車子受損,而且馮男疑似把車當成作案工具,已貶損他的人格,因此向馮男求償50萬元修車費及高達7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2200萬餘元)的精神撫慰金,結果桃園地院法官判賠630元。
這起竊車案發生在103年6月2日晚間8點多,地點在桃園市觀音區,馮男聽到修車費與天價撫慰金,在法庭上大呼:「怎麼可能賠那麼多錢!」他主張,當時以扳手撬開車門行竊,最多只是損壞車鎖,不可能這麼多錢。法官檢視游男提出的修車單據,僅認定6300元是修車費,算上折舊率,審結認為馮男僅須賠償修車費10分之1,也就是6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