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情後沒聯絡 女告性侵敗訴
2015/09/05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陳姓男子找友人應酬談生意,友人的正妹好友也湊熱鬧說:「帶我一起去!」餐後陳男與正妹發生一夜情,完事後卻對正妹不理不睬,氣得正妹怒控乘機性交,台北地檢署調查,正妹案發後曾向友人抱怨陳男說:「他做完就不打電話,找不到人,我還要臉耶!」因此認定罪證不足,昨將陳男不起訴。
陳男今年初與正妹一夜情後,就沒再與正妹聯絡,正妹氣得報警提告,指控陳男趁她喝醉時硬上;陳男承認與她嘿咻,但辯稱是你情我願,強調入房登記時,她還曾撒嬌。檢方調閱摩鐵監視器畫面,發現女方能自己行走,時而依偎在陳男身上撒嬌,因此採信陳男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