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透露被撿屍卻不告 男子不起訴
2015/09/02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李姓男子與一名正妹到夜店狂歡,事後正妹的友人指控,李男涉嫌對正妹撿屍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正妹事隔1年多才向友人透露此事,且不願提告,檢方多次傳喚李男及正妹,兩人均未到庭,考量正妹無法確認是否遭李男撿屍,昨將李男不起訴。
去年間,李男與正妹到夜店狂歡,正妹不勝酒力喝茫,事隔1年多後,才向友人透露疑在夜店遭李男撿屍,友人陪同報警,但正妹對於遭撿屍的時間、地點及加害人都說不清楚,只強調「印象中好像有發生這件事」,並透露不願提告;警方3度約談李男未到案,只好依正妹所述情節,將李男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