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國道電纜 警憑發票找到賊
2015/08/30 06:0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國道高速公路局的電子看板電纜遭竊,現場卻遺留1張被雨淋濕的發票,因遭竊地點位於國道護欄外,除了維修工程人員,幾乎不會有人前往,國道警方憑著這張發票追查,追出是41歲慣竊劉姓男子所為,將他依竊盜罪嫌送辦。
本月4日,高公局人員例行性巡查時,在中山高速公路北上約121公里護欄外側的維修人孔蓋,發現裡頭的電子看板供電電纜遭人竊剪,長度約435公尺,報警處理。
賣場會員 資料露餡
國道2隊警方發現,人孔蓋周邊遺留有1具頭燈、3個水杯及1張被雨淋濕、略微模糊的發票,研判是竊賊留下,除將水杯、頭燈送交採驗生物跡證,也從發票著手追查。
警方說,發票開立日期是今年7月30日,商家為苗栗市一家百貨賣場,且消費者還是賣場會員,為居住在苗栗縣西湖鄉的劉姓男子,曾涉及多項毒品、竊盜案。
劉男見警方上門,驚訝不已,「地點偏僻沒有監視器,怎麼會露餡?」當警方出示發票及賣場周邊的監視器畫面等證據後,他才坦承犯行,並懊惱地說:「早知道不要辦會員了!」
劉男供稱,得手的電纜線已變賣,換得2、3000元都已花用殆盡。警訊後依竊盜罪嫌將他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