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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殺女運將 花美男判無期定讞

「花美男」蕭宏吉。(記者蔡宗勳翻攝自臉書)

「花美男」蕭宏吉。(記者蔡宗勳翻攝自臉書)

2015/08/03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嘉義市28歲「花美男」蕭宏吉,去年2月帶刀行搶計程車女運將賴姿秀,狠心以尖刀刺殺對方心臟及頸部,還開走計程車,賴女傷重不治;最高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判蕭男無期徒刑定讞。

去年2月26日凌晨4點多,蕭男提著裝尖刀提袋,在嘉義火車站後站搭乘賴女駕駛的計程車,指示開往嘉縣朴子市。途中佯稱現金不足,要求開去郵局提款,再坐到賴女正後方,反握尖刀刺殺賴女頸部、左胸各一刀。

當時計程車還在行進未煞車,蕭男抓住方向盤奪車,賴女遭拖行甩出車外,蕭男駕車逃逸,沿路丟棄血衣、外套,最後在六腳鄉產業道路爆胎棄車,2天後落網;賴女同年3月10日傷重不治。

判決指出,蕭宏吉自小不受家人支持,使他遇困境時傾向退縮、壓抑、缺乏思考,因為未繳房租,被房東趕出,需錢孔急竟計畫犯案,考量他犯後坦承罪行,表達悔意,未處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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