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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德籍義工入境 移民署國賠12萬5

德國籍志工何丹霖4年前在台灣製作反核牆文宣,希望年輕人也能關心自己國家的環境,不要步上日本福島的後塵。(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德國籍志工何丹霖4年前在台灣製作反核牆文宣,希望年輕人也能關心自己國家的環境,不要步上日本福島的後塵。(資料照,記者蔡文居攝)

2015/07/31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曾來台擔任社會服務義工的德籍青年何丹霖(Daniel Andres Helmdach),102年想再度訪台,沒想到卻遭移民署以「曾參與未申請的反核活動」為由,拒絕入境並禁止來台3年。何丹霖訴請國賠,一審簡易庭判決移民署應賠機票2萬5000元,雙方均上訴,昨台北地院二審加碼「精神損失」部分,判決移民署共須賠12萬5000元。

曾來台擔任義工

現年23歲的何丹霖99年透過台灣國際青年文化交流協會申請,來台擔任義工,1年後期滿離境,但他熱愛台灣風土民情,102年初又回台訪友,沒想到同年3月8日要再訪台時,在桃園機場被移民署人員拒絕入境,理由是曾參加未經申請的反核活動。

何丹霖表明未參加該項活動,並向內政部提起訴願,獲內政部撤銷禁止入境處分,事後他再向法院訴請國賠。一審台北簡易庭判決移民署需賠償何機票錢2萬5000元,但移民署與何男均不服,雙雙上訴。

賠機票 精神賠償10萬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移民署對於何男參加該活動一事未提出具體事證,法院向國安局查證,也查無何男曾參與該活動的相關資料,禁止何入境顯然於法無據,昨判移民署除機票錢外,還需賠償何男精神損失10萬,總共12萬5000元,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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