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教授撞人 反咬對方詐欺
2015/07/07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這款教授!私立華梵大學黃姓助理教授,前年4月23日夜間駕車返家時,在人行道撞傷路人,黃男下車承諾願賠償,留下電話和出示駕照供拍照存證後離去,之後卻反悔,還影射被害人涉嫌詐欺,高等法院痛斥他毫無悔意,昨判他3月徒刑,可易科9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這起車禍發生在前年4月23日晚間,地點位於北市汀州路二段與廈門街口,當時黃男撞上馬男,造成馬男的腰、臀受傷。黃男當時下車,表示願意負責,拿出駕照供馬男同行的友人以手機拍照存證,並留下自己的手機號碼後離去,事後卻反悔不願賠償,馬男因此提出過失傷害罪等告訴,檢方將黃起訴。
審理時,黃男否認犯下過失傷害犯行,辯稱皮包曾遭竊,還質疑說:「我不知道對方如何取得我的駕照照片」,根本沒有撞到人這回事。
法院調閱雙方手機通聯紀錄,發現黃男事發後,確有主動打電話給馬男,雙方通話167秒,但最後未達成和解,且黃男承認未曾遺失過駕照,高院認為,足以認定是黃本人提供駕照做為拍照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