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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牢記偷情賓館28年 名醫拒認子敗訴

2015/07/04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26歲鄭姓男子控告台北市石姓名醫外遇後生下他,要求「認祖歸宗」;此案一審判鄭男敗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卻大逆轉,認為石男雖拒絕親子鑑定,但李女在超過25年後,仍記得兩人在賓館偷情的細節,血型也不排除鄭男是石男之子,法官因此判決石男必須認領鄭男。全案還能上訴。

判決書指出,鄭男指母親曾任職於石男經營的診所,當時石男已婚,卻於1987年5月間與李女在北市萬華區租小套房同居近1年,李女受孕並於1989年生下他,他希望石男能做血緣鑑定,石男卻拒絕,他遂提出訴訟。

石男反駁說,他跟李女沒有任何關係,李女曾與多人發生關係,為了要給鄭男一個交代,才會捏造與他同居的謊言,他不需要為謊言而進行親子鑑定。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李女否認曾與多名男人濫交,她還宣稱石男每月給她3至5萬元的生活費,她並描述28年前,她與石男在台北市信義路的醫師公會對面2樓賓館偷情,她還記得賓館樓下是餐廳。

判決書顯示,李女提出她於1987年間,與石男到泰國出遊照片,兩人背著同一個背包。另外,從血型分析,也不排除鄭男是石男之子。

高分院認為,如果兩人只是普通交情,為何一同出遊並背著同一個背包?另外,台北市商業處答覆說,信義路醫師公會對面的賓館樓下,在1987年間,確實是名為「雅仕小館」的餐廳(已停業),如果李女沒有跟石男去賓館與餐廳,豈會於28年後仍有深刻回憶?高分院據此判決石男敗訴。

至於鄭男從母親處得知石男下體的特徵,請求勘驗石男下體,高分院認為沒有必要勘驗,全案還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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