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證貪法官 竟被告偽證
2015/05/28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已轉任律師的前高院法官雷元結,配合特偵組調查前高院法官蔡光治收賄案時,向檢方證稱蔡光治當年評議前法官張炳龍涉貪案時,贊同張無罪,蔡光治控告雷元結做偽證;台北地檢署調查,蔡光治、房阿生因收賄遭判刑定讞,房阿生已承認是經蔡光治從中牽線收賄,認定雷元結沒說謊,昨將雷元結不起訴。
此案源於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收受原告30萬元賄賂,將被告一審無罪的判決改判;張被訴涉貪,高院更三審重判10年,得知舊識蔡光治是更四審陪席法官,花350萬元行賄,蔡自取100萬元,並居間以200萬元收買審判長房阿生,評議時2人不顧受命法官雷元結反對,以2票對1票改判張炳龍無罪。雷作證說蔡支持張無罪,蔡認自己評議時沒說話,告雷涉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