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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編劇 張作驥判賠200萬

2015/05/15 06:00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曾獲國家文藝獎的知名導演張作驥,酒後性侵女編劇遭判刑3年10月,上月入監,女編劇另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張男手段卑劣,始終否認犯罪,不知悔悟,昨判張賠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女編劇的律師謝智潔昨表示,張作驥是知名導演,依據他的身分地位與財力,判200萬元偏低,將與當事人討論是否上訴。

女編劇控訴,前年5月13日晚間受邀參加電影殺青慶功宴,張趁她喝醉意識不清咬她嘴唇,她抵抗並喊「不要碰我」,張竟摀住她的嘴回稱「妳這樣叫是犯規」,隨後強迫口交,並性侵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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