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床下偷窺裸女 凍未條脫褲強吻
2015/05/07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康姓男子追求女子小婷(化名)不成,竟侵入對方住處、藏身小婷閨房床下,半夜再偷偷爬上床,強吻裸睡的小婷;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康辯稱見到裸體太衝動,無性侵害之意,法官仍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康男2年半徒刑。
高分院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17日,康男於小婷住處附近公園喝酒,再偷鑰匙入侵、躲在小婷臥房床下;凌晨1時30分,小婷下班返家,沒察覺床下躲人,她全裸在房間內淋浴、整理房間雜物,全被康男看光,長達2小時之久。
當天凌晨3時30分左右,小婷上床裸睡,過了一小時,康突然脫掉褲子、爬上床強吻小婷,小婷驚醒反抗,咬傷康的右臉頰,並趁機打電話報警,康才住手。
高分院審理時,康辯稱想邀小婷喝酒才進入房間,見小婷裸睡才爬上床,小婷報警後,他趕緊住手。
台中高分院認為,若要邀請小婷喝酒,何須躲在床下、還偷窺達2小時?如無強制性交犯意,為何脫掉褲子、爬上床對小婷強吻?因此判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