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人還嗆「會不會開車」惡煞3罪坐牢
2015/05/06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馬路惡煞,認栽了!35歲李姓男子深夜開車,突然從外側車道急切入內側車道,和劉姓女子的轎車擦撞,竟拿出疑似槍枝敲破她的車窗,碎玻璃刮傷她的大腿,李男還拿槍指著她的頭叫囂「會不會開車」及罵髒話;高等法院昨依恐嚇罪判刑10月,須入獄。
從事殯葬業的李姓男子去年7月底深夜,在新竹縣某道路開車時,突然從外側車道違規切入內側車道,擦撞前方劉姓女子轎車,李下車未道歉,反怪罪是劉女的錯,拿出狀似槍枝之物敲破她的車窗,穿短褲的劉女,大腿、左前臂都被刮傷,血流不止,李仍拿槍指著她叫囂「會不會開車?會嗎?會嗎?」
劉女嚇得不斷道歉,淚水打轉,沒想到李男續罵劉女三字經,之後才悻悻然離去。劉女啜泣打電話給家人,家人要她報警,她才持行車記錄器報案。
李男到案,否認涉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犯行,指稱案發時下車是要和劉女「溝通」,教導劉女車速過慢時,應該在外側車道行駛,勿佔用內側車道,因她置之不理,一氣之下才以玩具槍擊破車窗,刮傷對方純屬意外,而案發時是深夜,才從車上拿兒子的玩具槍防身。
由於行車記錄器已將所有過程「全都錄」,高等法院認定李男行徑囂張,恐嚇劉女,判他觸犯3罪,其中傷害罪判5月、公然侮辱罪判拘役35天,得易科罰金18萬5000元,恐嚇罪則重判10月,全案確定,李須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