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同居男友自首 法官裁定責付家人
2015/05/03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患有躁鬱症的馮姓女子疑不滿劉姓同居男友屢向她要錢,持刀刺死劉男後向警方自首。檢察官前晚複訊後以重罪、有串證與逃亡之虞聲押她,但法官認為馮女已坦承犯行,無串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責付給馮女的弟弟。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指出,承辦檢察官得知法院裁定後,已決定不抗告。
基隆地院刑庭庭長王福康說,輪值法官認為,馮女已經交代殺害劉的經過,也向警方自首,無逃亡及串證的可能,因此裁定責付給馮女的弟弟。
警方調查,46歲馮姓女子與大她15歲的劉姓男子同居,上個月30日凌晨2時,疑不滿劉向她要錢不成,不僅罵她三字經,還揮拳打她,她氣不過持陶瓷刀猛刺劉致死,但劉的廖姓外甥強調舅舅個性溫和,不會家暴馮女,反控是馮女為脫罪,瞎掰被舅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