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身障男肇逃被逮 騙警推車10公里

王男誆稱自己住在大溪,求警方幫忙推車。 (記者余衡翻攝)

王男誆稱自己住在大溪,求警方幫忙推車。 (記者余衡翻攝)

2015/04/28 06:00

〔記者余衡/新北報導〕47歲王姓男子騎電動代步車,暴衝撞進新北市三峽某機車行,他快速倒車「肇事逃逸」,昨被警方逮到,騙警方說證件放在桃園家裡,代步車快沒電,央求警方協助推車返家,警方騎警用機車,一腳放在代步車上,一路推車近10公里,到桃園大溪,王竟說「還要再過2個山頭」,警方才知被耍,查出他根本是三峽當地人。

警方調查,家住新北市三峽大埔地區的王男,雙腿不良於行,25日下午騎電動代步車行經民權街,突然暴衝撞進路旁機車行內,嚇壞店內客人,還撞裂一輛待修車輛外殼,王未下車查看,加速倒車逃離,老闆將監視器畫面PO臉書肉搜。

昨早車行老闆在三峽的公有市場附近撞見王,報警將他逮捕,王卻向警方謊稱是來自桃園大溪的觀光客,所有證件都放在家裡,無法證明身分,加上電動代步車快沒電,央求警方協助推車返家。

警方不疑有他,騎警用機車跟在王的電動代步車後方,用右腳踏著代步車後方保險桿,一路推車近10公里,過了桃園市大溪區時,王竟說「還要再過2個山頭」,警員不甘被耍,先拍下王的照片,回傳派出所查核,被三峽派出所所長黃一芳及議員吳琪銘的助理認出,他是住在三峽大埔的「泡茶常客」。

警員只好再度將王連人帶車推回三峽派出所製作筆錄,他供稱當天本來要到機車行替電動代步車的輪胎打氣,一時誤催油門才會衝入店內,事後不知所措才會逃逸,至於為何謊稱住在大溪,則不斷搔頭說「拍謝,是我記錯了啦!」因車主並未提告毀損,王付出4000元維修費與對方達成和解。

王男駕電動代步車暴衝撞進機車行,肇事後準備掉頭離去。 (記者余衡翻攝)

王男駕電動代步車暴衝撞進機車行,肇事後準備掉頭離去。 (記者余衡翻攝)

王男駕電動代步車暴衝撞進機車行,肇事後準備掉頭離去。 (記者余衡翻攝)

王男駕電動代步車暴衝撞進機車行,肇事後準備掉頭離去。 (記者余衡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